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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党建、促脱贫、保小康】丰南区“12348”工作法清理规范集体经济合同
丰南区“12348”工作法清理规范集体
经济合同
今年以来,丰南区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全面推行“12348”工作法,有序开展清理规范集体经济合同专项行动,推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提升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增强乡村振兴内生动力。截止到3月底,该区共清理集体经济合同3004份,规范集体经济合同242份,为村集体增加收入84.16万元。
作为“一把手”工程部署。该区成立了以丰南区委书记任组长,区委副书记、区政府主管副区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区委组织部、政法委、宣传部、纪委监委、法院等十四个区直部门协调配合,各乡、镇、办事处党委、政府指导推进,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突出两类合同规范。制定了《唐山市丰南区开展清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重点突出农村集体资产租赁和集体资源承包两类合同,以《合同法》《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进行清理规范,把“依法依规”作为工作的总抓手和铁律贯穿全过程。
实施三级包联机制。建立区四大班子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班子包片,干部包村的三级包联工作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全区15个乡镇成立了以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任双组长,相关部门主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多次召开党政联席会议专题研究推进举措,形成共识,统筹协调推进。
坚持“四让”阳光操作。坚持“让群众知情,让群众参与,让群众监督,让群众满意”的“四让”原则,充分运用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结果,组织所辖各村收集统计、公开公示相关承包租赁合同,确保整个行动公开公平公正阳光进行。
统一规范八步程序。按照“成立机构,动员部署,制定方案,宣传培训,调查摸底,清理规范,检查验收,建章立制”八个步骤依法规范、统筹推进,维护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广大农民的利益。
来源:丰南区委组织部
原标题:《【抓党建、促脱贫、保小康】丰南区“12348”工作法清理规范集体经济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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