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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故事】曹老板“满血复活记”

2020-05-15 20:1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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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民营经济发展

保障企业复工复产

最近,在厦门承包工程项目的上海某民企曹老板干活劲头很足。随着疫情防控形势向好,他的公司也加入了复工复产大军。你可能不知道,不久前的曹老板被一场官司闹的焦头烂额,差点就破产了。

“没想到缠身的官司在检察环节得到化解,公司的经营也得到了维系。复工复产后,公司马上就接单了!”忙碌的日程让曹老板很是欣慰,为厦门市思明区检察院送来了锦旗表示感谢。

原来,一件曾经困扰曹老板近两年的烦心事,近日在检察机关的促成下最终得以圆满解决,不仅案件了结,陷入僵局的争议双方也在法律框架内各自实现了利益最大化。

未按期履约败诉

民企老板觉得“很受伤”

曹老板的公司位于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是一家集环保技术研发、环保设备生产和环保产品销售为一体的民营企业。

2017年底,该公司通过公开招投标以500多万的价格中标思明区某单位的17座公厕服务采购项目,约定该公司提供公厕硬件建设服务以及5年管理服务。随后,上述单位先行支付30多万预付款。

然而,截止2018年5月15日,该公司仍没有按期交付合同约定的其中8座公厕,因违约被诉至法院。

2018年8月3日,法院依据合同双方的约定,作出判决:曹老板一方因违约需要返还预付款30多万并支付罚金50多万,自行将8座公厕的现场恢复至施工前状态。

眼看着因为部分合同未能如期履行,导致大半年辛苦做下来的工程分文未得,甚至还要支付50多万的罚金,曹老板急了:自己的公司规模并不大,这样下来,贴钱白忙活一场不说,连日后经营都成了难题。

曹老板不服判决申请再审未果后,心急如焚,遂以“双方约定的违约责任非已方真实意思表示,且违约责任不在己方”为由,认为判决缺乏依据,转而向思明区检察院申请民事判决监督。

无法定监督情形

检察官却说“不能草草结案”

2019年7月9日,思明区检察院正式受理了曹老板的监督申请。

案件是否存在曹老板所称的“非真实意思表示”以及“非已方原因导致违约”的情形呢?

承办检察官吴清洁经过多方调查核实,曹老板一方系经过了谨慎考虑才接受合同约束,无“非自愿”的情形。同时,涉案公厕无法交付的原因是水电及道路接驳等问题没有得到解决,根据双方约定,水电等问题应由承建方负责,也无他人行为导致违约的情形。

案件的处理结果显而易见:曹老板的申请不符合法定监督情形,依法可不支持监督申请。

但是吴清洁又了解到:一方面,50多万罚金及恢复原状的判决其实难于执行,不仅曹老板个人受到了信用惩戒,其公司也被限制享受自贸区优惠政策且无法参与招投标,公司继续经营面临巨大困难;另一方面,如果严格依据判决执行,对已近半成品的8座公厕进行拆除,将造成巨大资源浪费,也无法达成更快更好为群众提供宜居环境的工程建设初衷。

案件如何处理?如果只是机械套用条文以不支持监督结案,势必对企业造成难以挽回的影响,也不能取得良好的案件效果;如果以司法关怀积极促进案结事了人和,虽然办案过程长、办理难度大,但各方面都能取得良好效果。

吴清洁认为,“这不只是个经济问题,也是民生问题。不能因为一个案子拖垮一家民企!”于是,案件开始了长达将近一年的艰辛调解。

十余次协商终定音

复工复产后“非常忙碌”

本就不服判决,加上自己与公司因案件双双陷入窘境,使得案件双方对立情绪一时无法缓解,尤其曹老板的抵触情绪十分激烈。

沟通起初并不顺利。

检察官奔走在曹老板和涉事单位和之间,力争让双方心平气和协商解决方案。但因为不信任,曹老板始终抱着将信将疑的心态,对于各方提出的方案均不接受。

吴清洁一边继续做着曹老板的思想工作,鼓励他放下思想包袱,详细分析减轻诉累才能尽快投入生产的好处,一边向上级与有关部门争取共识、凝聚合力,共同研判该案处理的最佳方案,在合法处理案件和护航民企发展中找寻司法和谐点。

功夫不负有心人。2020年春节前,在相关部门的支持下,曹老板与涉事单位基本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免除原判决中对曹老板公司的56万元罚金,同时以30万元采购现场已落地的8座公厕。

此时,突如其来的疫情打乱了案件节奏。“和解协议未签,疫情期间会不会再生变数?”身在上海的曹老板多次向吴清洁表达了心里不安和疫情期间企业的困难。吴清洁及时为双方架起沟通桥梁,向有关部门反映当事人担忧,并消除民企疑虑。2020年4月初,疫情稳定后,在检察机关的见证下案件双方终于签订和解协议,曹老板随即撤回了监督申请。

案件了结,双方握手言和,企业负担减轻了,经营维系了,宜居建设也不停滞了。

在检察机关促成下,案件双方签订和解协议

现在,8座公厕正在加紧施工中。曹老板说,他和员工们“撸起袖子抓紧干”,争取要把受疫情影响的损失补回来。

随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入下半场,复工复产到了关键时期。

检察机关应有何作为?当下,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保障企业复工复产正是检察队伍“讲政治、顾大局”的直接体现,是“三个自觉”的有力诠释。

企业需要多元化的司法保护和服务。检察机关除了抗诉、再审检察建议,还有批捕、起诉,亦可采取促成和解等方式。不同的方式,相同的是都需要检察官主动靠前,发挥检察智慧,依法审慎稳妥办理涉企案件,同时优化办案方式方法,为提振企业发展的信心勇气、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贡献检察之力。

原标题:《【检察故事】曹老板“满血复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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