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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警惕!这些经济犯罪可能就在你身边

泉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0-05-15 20:3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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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是全国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日,为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识别和防范经济犯罪的意识和能力,石狮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选取了部分经办的真实案例,帮助大家提高警惕、加强防范。

警惕!

你吃的保健品可能偷偷添加了违法成分!

案例

张某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2018年5月起,张某某在其公司生产某“能量片”的过程中添加氨基他达拉非,并于2019年1月通过公司商城、代理等渠道,向他人销售100粒“能量片”。经向法院提起公诉后,张某某被以触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检察官提醒

食品安全关系群众生命安危,大家如需购买保健品,请务必前往正规、合法食品销售地点购买,并索要、保存票据,购买时要检验食品的来源、包装、标识、生产日期、批号等信息。

警惕!

你的存款可能一夜之间就没了!

案例

邱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11年1月至2016年4月间,邱某某在石狮某村以高额利息为诱饵,组织群众参与“标会”,非法吸收200余名群众的“入会款”共计人民币1700万余元。2016年4月,该“标会”倒闭,造成入会群众损失人民币1500万余元。经向法院提起公诉后,邱某某被以触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检察官提醒

“天上不会掉馅饼”,希望大家通过正规渠道进行理财投资,对所谓“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要提高警惕,切勿为高利息所惑,从而上当受骗、血本无归。

警惕!

你的银行卡可能变成电信诈骗“帮凶”!

案例

朱某某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案

2019年5月底,朱某某收买他人名下的一套信用卡信息资料(含配套U盾、户名及密码信息),而后非法提供给他人使用并收取好处费1000元。经向法院提起公诉后,朱某某被以触犯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检察官提醒

不法分子高价收购银行卡,并转售给电信诈骗团伙等用于违法犯罪活动。民众应当保护好个人信息,切勿为蝇头小利出卖银行卡,一旦被用于实施犯罪活动,将为自己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

2019年以来,石狮市检察院共受理提请批捕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110件162人,批准逮捕103件136人、不批准逮捕16件26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163件258人,提起公诉172件263人、决定不起诉15件22人。

同时,该院坚持把预防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于2018年7月建立泉州市金融安全教育防范基地,是全省首个由检察机关与金融机构共建的安全教育防范基地。自投入运行以来,基地累计参观人数已突破1万余人,为金融从业人员、企业工作人员、学生群体等提供一个接受金融知识教育的良好平台,深受各界好评。

检察职能知多少

石狮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

前身为“金融和知识产权犯罪检察部”。第六检察部于2019年顺应司法体制改革要求成立,负责对法律规定由本院办理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犯罪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刑事诉讼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

来源:石狮检察

原标题:《【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警惕!这些经济犯罪可能就在你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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