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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伦法院执行局:为绿色家乡保驾护航

2020-05-15 20:4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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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着库茫线公路前行,刚过额勒顺镇,在公路南侧的草原上你就会发现有八间蒙古包、十间二层钢架结构房屋及栅栏围成的占地约四百多平方米的院落。从公路边大型的广告牌上你会得知,这是通辽国发融华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开发的农业观光旅游项目。

但是,该公司未经审批,先建旅游项目设施,对草原植被造成了严重的破坏。库伦旗自然资源局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做出了行政处罚,要求其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责令其缴纳罚款,但是该公司既不提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处罚决定书生效后也不履行义务。

库伦旗自然资源局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我院立案当天就向该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该公司仍不履行义务,随后我院依法作出强制拆除公告,在限定的期限内被执行人仍未履行。

当我院准备实施强制拆除措施时,新冠肺炎疫情突然爆发,由于疫情的缘故,迫使该项目的强拆工作中止。随着疫情好转、允许复工复产时,我院立即恢复执行工作,组织各方力量对违法建筑实施拆除,在不远的将来,被占用的草原会逐渐恢复原貌。

近年来,我院对于涉及环境保护的非诉执行案件开设绿色通道,加大执行力度,多起占用林地、草原、耕地的案件得以顺利执行,林地、草原原貌得以恢复,极大震慑了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库伦法院全体干警会努力工作保护家乡的青山绿水,更好的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未来我们会通过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执行行动,打击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并且加强普法宣传,加大对环保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提升公众环保意识,增强群众、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为库伦旗生态环境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微信:nmgtlzy

微博:@通辽市中级法院

来源:库伦旗人民法院

原标题:《库伦法院执行局:为绿色家乡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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