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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借条?虚假诉讼?法院:罚款1万!
2020-05-20 20:4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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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被罚款人信息
被罚款人:韩某,女,1967年2月5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82719670205****,汉族,退休职工,住洪县城头乡林业二场***号。
02法院审查
泗洪法院在审理(2019)苏1324民初7826号原告韩某诉被告高某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查明原告韩某立案时提交借条二份,其中2013年12月11日金额为10000元的借条系原告韩某伪造。庭前调解过程中,因二份借条字迹有明显差异,法官询问借条来源,韩某均坚称该份借条系高某国出具。后经多次询问并告知出具伪证的法律后果后,韩某承认该借条系其伪造。原告韩某伪造证据的行为,严重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
03法院处罚决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款、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决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对韩某罚款10000元,限于2020年2月5日前交纳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
来源:泗洪县人民法院
宿迁中院官方微信
微信ID:sqfyweixin
原标题:《伪造借条?虚假诉讼?法院:罚款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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