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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执法谁普法 | 2020年度定西市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公布

2020-05-23 08:4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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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各级国家机关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健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根据《定西市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定办发〔2018〕39号),市委依法治市办在总结《定西市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指导目录(2019年)》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和采纳了相关意见和建议,制定印发了《定西市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指导目录(2020年)》,进一步明确了部门、单位的普法任务、重点措施和目标要求,靠实了工作责任,为促进工作落实,有效推动全市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深化提供了保障。目录全文如下:

定西市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指导目录(2020年)

为进一步明确国家机关普法主体责任,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强化市级国家机关在普法中的引领带动作用,提升“法治定西”建设整体水平,市委依法治市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根据《定西市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定办发〔2018〕39号),参照《定西市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指导目录》,从各部门执法司法任务实际出发,在各部门上报清单的基础上,将各部门负责执行的重点法律法规以目录的形式列举出来,坚持共性、突出个性,汇总梳理出定西市2020年度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清单涉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等54家市级部门,现予以公布。

01

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广泛宣传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

02

大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03

聚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开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食品安全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等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有序复工复产的相关政策规定。

04

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行业宣传日(周、月)、法律颁布施行纪念日等时间节点,面向社会集中开展专题普法活动,持续开展“法律八进”活动。

05

落实党委(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年度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做好本单位市管领导干部学法、年度法律知识考试以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组织好本单位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培训和年度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工作。

06

抓好本单位、本系统普法工作落实,把普法融入执法或服务全过程。

(一)人大及其常委会:

重点宣传普及宪法、立法法、选举法、监督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代表法等法律,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

(二)纪委监委:

重点宣传监察法和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及党章、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

(三)组织部(老干局):

重点宣传普及公务员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组工作条例、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支部工作条例等。

(四)宣传部:

重点宣传普及宪法,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

(五)统战部:

重点宣传普及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宗教事务条例、甘肃省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

(六)政法委:

重点宣传普及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反邪教等相关法律法规。

(七)市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重点宣传普及国家安全法、反分裂法、反间谍法、国家情报法、反恐怖主义法、核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八)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重点宣传网络安全法等加强网络管理、保障网络安全的法律法规。

(九)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重点宣传普及党章、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廉洁自律准则、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党支部工作条例、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员教育管理条例等党内法规。

(十)信访局:

重点宣传普及信访条例、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

(十一)法院:

重点宣传普及法院组织法、法官法、人民陪审员法、国家赔偿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包括民法总则、合同、物权、侵权、继承等民事法律)和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

(十二)检察院:

重点宣传普及检察院组织法、检察官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

(十三)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点宣传普及宏观调控法律法规,循环经济促进法、节约能源法、价格法以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

(十四)教育局:

重点宣传普及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师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学位条例、教育督导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等法律法规。

(十五)科学技术局:

重点宣传普及科学技术进步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科学技术普及法等法律法规。

(十六)工业和信息化局:

重点宣传普及中小企业促进法、节约能源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十七)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重点宣传普及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甘肃省宗教事务条例及实施细则、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

(十八)公安局:

重点宣传普及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居民身份证法、枪支管理法、出境入境管理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集会游行示威法、禁毒法、网络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

(十九)民政局:

重点宣传普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婚姻法、收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慈善法、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殡葬管理条例、婚姻登记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地名管理条例、行政区划管理条例、甘肃省社会救助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志愿服务条例、甘肃省村务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十)司法局:

重点宣传普及宪法、民法总则、地方各级政府组织法、立法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仲裁法、国家赔偿法、社区矫正法、律师法、公证法、人民调解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法律援助条例、甘肃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法律法规,与复工复产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十一)财政局(国资委):

重点普及宣传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注册会计师法、资产评估法、个人所得税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甘肃省财政监督条例、甘肃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二十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点宣传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职工带薪休假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十三)自然资源局:

重点宣传普及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矿产资源法、物权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测绘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土地复垦条例、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土地调查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城镇国有土地所有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十四)生态环境局:

重点宣传普及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二十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重点宣传普及物权法、建筑法、城乡规划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物业管理条例、甘肃省城市房地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甘肃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甘肃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甘肃省建设行政执法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甘肃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十六)交通运输局:

重点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法、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航道法、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水路运输管理条例、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甘肃省农村公路条例、甘肃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水路交通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甘肃省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道路运输条例、甘肃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十七)水务局:

重点宣传普及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防汛条例、河道管理条例、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甘肃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十八)农业农村局:

重点宣传普及农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种子法、农业合作社法、渔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农药管理条例、甘肃省农作物种子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十九)商务局:

重点宣传普及对外贸易法、外商投资法、拍卖法、反垄断法、电子商务法、拍卖法、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直销管理条例、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反倾销条例、反补贴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

(三十)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重点宣传普及文物保护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著作权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公共图书馆法、电影产业促进法、体育法、旅游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电影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全民健身条例、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三十一)卫生健康委员会:

重点宣传普及执业医师法、基本医疗与卫生健康促进法、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献血法、精神卫生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医药法、献血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疫苗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士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三十二)退役军人事务局:

重点宣传普及兵役法、英雄烈士保护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法律法规。

(三十三)应急管理局:

重点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消防法、防震减灾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地震监测管理条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地震预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三十四)审计局:

重点宣传普及审计法、预算法、审计法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

(三十五)林业和草原局:

重点宣传普及森林法、草原法、防沙治沙法、种子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森林防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退耕还林条例、湿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

(三十六)市场监督管理局:

重点宣传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知识产权法、专利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商标法、拍卖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价格法、电子商务法、疫苗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食盐专营办法、电子商务法、公司法、合同法、计量法、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特种设备安全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甘肃省标准化条例、认证认可条例、甘肃省合同监督管理条例、甘肃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甘肃省广告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甘肃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个体工商户条例等法律法规。

(三十七)统计局:

重点宣传普及统计法、经济普查条例、农业普查条例、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

(三十八)金融工作办公室:

重点宣传普及银行法、反洗钱、反非法集资、反金融诈骗等法律法规。

(三十九)政务服务管理局:

重点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

(四十)医疗保障局:

重点宣传普及药品管理法、价格法、医疗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

(四十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重点宣传普及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四十二)畜牧兽医局:

重点宣传普及畜牧法、渔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水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甘肃省动物防疫条例等法律法规。

(四十三)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重点宣传普及护照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出境入境管理法以及台胞、侨胞保护等法律法规。

(四十四)税务局:

重点宣传普及税收征收管理法、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车船税法、环境保护税法、车辆购置税法、耕地占用税法、增值税暂行条例、消费税暂行条例、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资源税暂行条例、房产税暂行条例、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契税暂行条例、印花税暂行条例、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发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四十五)人防办:

重点宣传普及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规。

(四十六)气象局:

重点宣传普及气象法、空飘气球管理、气象减灾防灾等法律法规。

(四十七)人民银行及各金融机构:

重点宣传普及银行法,反洗钱、征信管理条例、人民币管理条例、存款保险条例、国家金库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及反非法集资、反金融诈骗等相关法律法规。

(四十八)供电公司:

重点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电力供应及使用条例等法律法规。

(四十九)烟草专卖局:

重点宣传普及烟草专卖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

(五十)工会:

重点宣传普及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仲裁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

(五十一)妇联:

重点宣传普及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反家庭暴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五十二)团委:

重点宣传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

(五十三)残联:

重点宣传普及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残疾人就业条例、无障碍建设条例、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等法律法规。

(五十四)工商联:

重点宣传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人民调解法、仲裁等法律法规。

来源|定西市司法局

编辑|甘肃省司法厅融媒体中心

投稿邮箱 : gssfxmt@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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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谁执法谁普法 | 2020年度定西市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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