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泗洪法院疫情期间巧执欠薪案
2018年9月17日,谢某某入职于宿迁某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薪资约定为每月4000元,宿迁某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没有与谢某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19年4月27日公司无故将谢某某辞退,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谢某某向泗洪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双方在仲裁委员会的主持下,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宿迁某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之前一次性支付谢某某13000元整,如违约,谢某某按14000元申请执行。因宿迁某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未能如期支付工资,无奈之下谢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新冠”病毒开始爆发,执行人员通过执行调查,未能找到可供执行的线索,而宿迁某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也暂时停业,执行人员多次上门均未能找到公司人员,申请执行人谢某某也不能提供执行线索。此时,根据执行调查情况,该案的执行已无法采取下一步的执行措施,但执行人员并未放弃,通过仔细查阅仲裁材料,执行人员采取顺藤摸瓜的方式,先查找到公司的委托代理律师,经联系律师又查找到公司已离职的原总经理,并再次通过该经理终于联系到了公司的负责人,经过一番情与法的释明,公司负责人在电话中表示将积极配合处理该笔欠薪纠纷,并通过执行人员与申请执行人约定好了时间进行协商。随着疫情的好转,此次,公司未再爽约,在约定的时间,双方同时来到执行接待大厅,并现场履行了全部义务。
来源:泗洪县人民法院
宿迁中院官方微信
微信ID:sqfyweixin
原标题:《泗洪法院疫情期间巧执欠薪案》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