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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环境日”即将来临之际,盐城两级三家法院齐聚建湖九龙口所为何事

2020-06-03 17:0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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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值“6•5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盐城中院联合建湖法院、东台法院在建湖九龙口湿地保护区开展观摩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庭审、普法宣传、联合巡查、座谈交流等系列活动,并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野生动物行政执法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参加,通过“以案释法”扩大环境资源审判影响力,增强人民群众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意识。

活动当天观摩的庭审是被告人卞某等三人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因该案发生在建湖九龙口湿地保护区,黄海湿地环境资源法庭选择在案发地巡回审理此案。

黄海湿地环境资源法庭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卞某等三人合谋在九龙口湿地保护区投毒捕鸟,猎捕的31只野生动物均属国家保护的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黄海湿地环境资源法庭当庭判决三名被告人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共同赔偿国家生态资源损失9770元及在省级媒体刊登公开赔礼道歉声明。

巡回审判为当地群众上了一堂法治公开课、环保公益课,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此案的典型意义还体现在将推进生态修复作为环境司法的重要价值目标,着力扭转“重打击、轻修复,只打击、不修复”的观念。

在盐城5家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实践基地之一的九龙口国家湿地公园,三家法院开展环保普法宣传,吸引了不少游客和当地群众。什么鸟不能捉?什么时候不能捕捞?在这里,法院干警为群众一一答疑解惑,并送上制作精美、内容丰富的宣传资料。

活动期间,还组织开展了生态环境公益保护执法与司法联合巡查。在执法和司法的良性互动中,盐城环境资源保护合力得到了更好发挥,为全力做好申遗后半篇文章提供了更加坚实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在活动最后召开的盐城法院湿地资源司法保护座谈会上,与会代表、委员纷纷表示,此次法院组织的庭审观摩、普法宣传等系列活动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生动实践,对全社会加强湿地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助力生态新盐城建设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座谈期间,与会人员还就生态环境和湿地资源保护、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公益诉讼等相关问题进行了交流讨论,并提出了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

文字:范永龙

摄影:陈彦吉

原标题:《“世界环境日”即将来临之际,盐城两级三家法院齐聚建湖九龙口所为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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