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陇县法院公开宣判张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

2020-06-06 02:3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6月4日,陕西省陇县人民法院对张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李某某、张某甲、杨某某、闫某某、李某甲开设赌场罪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6名被告人均获刑。

被告人张某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被告人李某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被告人张某甲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被告人杨某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被告人闫某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被告人李某甲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

2015年以来,被告人张某及董某龙、高某、董某、赵某龙、赵某、卢某某、武某、闫某江、李某波(均已判刑)等一批社会闲散人员,积极向李某身边靠拢,逐渐形成了以李某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张某等人为其他参加者。

2017年3月至11月,李某等黑社会性质组织先后在陇县李家河奶牛场、杜阳鱼池、李某某家、曹家湾咸宜关彩石厂等地多次组织开设赌场,非法获利27万余元,在开设赌场期间张某在赌场外放哨。

为谋取非法利益,李某向参赌人员非法高利放贷,将赌场债务转化为社会借贷关系索要债务,然后指派董某、赵某龙等人安排被告人张某等人以威胁、贴身跟随等手段对无法按时归还欠款人员追讨赌债。

2017年3月至11月,李某等人先后在董某家、李家河奶牛场、杜阳鱼池、咸宜关彩石厂、被告人李某某家多次开设赌场,共抽头渔利27万元。被告人张某负责赌场外围放哨,被告人李某某提供场地。

2013年至2014年,李某与尹某某(已判刑)先后在李家河奶牛场、东南镇党家庄村、杜阳焦家山村、千阳县千湖湿地公园等地多次开设赌场。被告人张某甲为李某开车,被告人杨某某负责赌场打水抽成,被告人闫某某负责接送参赌人员,被告人李某甲负责赌场外围放哨,共抽头渔利20余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明知以李某(已判刑)为首的犯罪组织具有一定规模,且以实施违法犯罪为主要活动,仍参加该组织并实施以组织名义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其行为已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被告人张某、李某某、张某甲、杨某某、闫某某、李某甲明知李某等人以非法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其积极参加并共同为赌场提供帮助,其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被告人张某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应当依法数罪并罚;被告人李某某、张某甲、杨某某、闫某某、李某甲犯开设赌场罪,应依法按照其在共同犯罪中各自所起作用、参与的次数和行为予以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文:郭亚平

原标题:《陇县法院公开宣判张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