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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法20第026期】同德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跨省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案

2020-06-07 03:2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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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日上午,一声清脆的法槌声敲响,同德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跨省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案。

同德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更某某、泽某某从四川省成都市被告人彭某某、李某某处收购6个麝香囊和8.75g麝香粉,后二人同被告人独某某携带40多个麝香囊及几包麝香粉开车前往青海省,向西宁市的被告人张某某、同德县的被告人赛某某出售麝香囊。后经群众举报,同德县森林公安局当天将三被告人抓获归案,并从车内查获麝香囊28个及麝香粉3包,赃款4000元。

经鉴定涉案野生动物种属为马麝,(拉丁学名:Moschuschrysogaster),国家Ⅰ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根据七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充分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我院依法对更某某等三被告人作出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至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肆仟元,同时没收违法所得上缴国库的判决;对被告人张某某、赛某某、李某某、彭某某等作出有期徒刑九个月至一年一个月,适用缓刑,并处罚金,没收违法所得的判决,判决作出后七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伏法。

近年来,同德县人民法院主动延伸审判职能,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大局,牢固树立生态保护优先的理念。为使辖区的“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两座大山共同可持续发展,我院依法加大对涉环资案件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判决力度,不断为建设美丽同德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使当地群众有更多的安全感、获得感。

来源:同德县人民法院

监制:桑杰才旦

原标题:《【同法20第026期】同德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跨省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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