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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世界环境日”系列宣传之五】鹦鹉金雕虽可爱 猎捕买卖不可取

2020-06-07 03:2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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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追溯

2016年6月中旬,被告人邵某明知蓝黄金刚鹦鹉与非洲灰鹦鹉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仍以30000元的价格向李某某(另案处理)出售了其圈养的蓝黄金刚鹦鹉1只、非洲灰鹦鹉2只。经鉴定,蓝黄金刚鹦鹉1只,价值为1336元,非洲灰鹦鹉2只,价值为2672元,上述3只鹦鹉物种属《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II物种。

2019年10月18日14时许,被告人张某某在没有办理相关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在甘肃省兰州市永登县民乐乡“甘肃连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民乐保护站辖区黑沟内,以鸽子为诱饵,通过挂网的方式非法猎捕金雕活体一只,在返回的途中被当场抓获。公安机关一并查获了作案工具小刀具、捕鹰网,并予以扣押。经鉴定,被告人张某某非法猎捕的金雕属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整体价值为80000元/只。

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邵某无视刑律,未经有关部门批准,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鹦鹉,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为维护社会管理秩序,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资源,惩罚犯罪。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人邵某犯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罚金3000元。

被告人张某某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罚金5000元。

启示意义

生物多样性是人类生存发展的重要条件,应加大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是全人类的共同责任。本次新冠疫情也让全社会认识到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不仅会破坏稀有的野生动物资源,同时肆意买卖野生动物也会带来一系列不确定的社会风险,并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极大威胁。本案的审理对于教育警示社会公众自觉保护野生动物,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具有较好的示范作用。

原标题:《【6.5“世界环境日”系列宣传之五】鹦鹉金雕虽可爱 猎捕买卖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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