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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两级法院开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主题宣传周

2020-06-17 03:2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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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至6月21日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主题宣传周,根据“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组织辖区法院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将通过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开展为期一周的普法宣传,利用两级法院一网双微的影响力,使法律法规真正走入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众,从而培育群众自觉维护生态环境的法治意识,激发民众保护野生动植物的热情,为绿色伊春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典型案例】

2019年11月5日,嘉荫县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邵某某非法狩猎一案。2018年11月至2019年4月,被告人邵某某在无任何合法手续情况下,在嘉荫县沪嘉乡福民村北侧树林内非法捕猎野生山鸟54只,并售卖20只,获利600元。余下34只于案发后被黑龙江省小兴安岭野生动物救护繁育研究中心放飞5只,29只被公安人员依法扣押,其中活体7只。经鉴定,剩余29只野生山鸟均系国家“三有”野生保护动物。

经嘉荫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结果如下:被告人邵某某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拘役二个月;所用作案工具全部予以没收交由林业部门依法处理;没收被告人邵某某违法所得人民币600元,上缴国库。

近年来,非法狩猎犯罪时有发生,对此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通过追究破坏野生资源犯罪的刑事责任,依法惩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行为。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生态平衡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伊春市两级法院将通过有效惩治和防范非法狩猎犯罪行为,为全市推进生态资源保护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文字|编辑|郭美琳

原标题:《伊春两级法院开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主题宣传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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