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四平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铁西大队持续加大摩托车交通违法现象整治力度

2020-06-19 20:4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为预防和减少因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交管支队铁西大队在辖区内持续重拳整治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震慑了一批心存侥幸的摩托车驾驶人,营造了良好的整治氛围。

6月18日10时许,大队巡逻警力在铁西区东丰路巡逻执勤过程中,发现一辆车牌号为吉CB6630的摩托车驾驶人未带安全头盔,巡逻警力随即对该辆摩托车进行拦截,并示意车辆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车辆停稳后,民警请这名驾驶人出示机动车驾驶证和行驶证。经过检查,驾驶人史某某机动车驾驶证和行驶证状态正常。针对史某某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执勤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吉林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八条第三项之规定,对驾驶人史某某做出罚款50元、驾驶证扣2分的处罚。

铁西交管大队温馨提示: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出行时一定要佩戴安全头盔,安全头盔能够缓冲碰撞时发生的冲撞力,和防止尖锐的物体刺激到头部,起到保护头部的作用,从而避免颅脑损伤。所以在日常出行时,市民应该按照相关规定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请自觉佩戴符合安全标准的安全头盔。

原标题:《四平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铁西大队持续加大摩托车交通违法现象整治力度》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