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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宣传宣判”双管齐下,全民参与不“毒”行
宣传 全民参与
6月19日上午,巴州区法院组织干警到巴人广场开展“全民动员 扫除毒害”禁毒宣传活动。
活动中,悬挂宣传条幅,设置咨询台,积极为群众宣讲禁毒知识和国家禁毒方针、法律法规,并发挥审判职能,以案释法,通过讲解真实案例告诫群众毒品对个人、家庭、社会的危害,号召大家积极参与到禁毒斗争中来。此次禁毒宣传活动,共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300余人次,有效增强了广大群众的禁毒、反毒、拒毒、防毒意识。
宣判 警钟长鸣
下午15时,随着法槌敲响,巴州区法院刑事审判庭集中宣判三起毒品犯罪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黄某某、刘某某等6人六年六个月至七个月有期徒刑不等的刑罚。
消防大队副中队长吸食大麻
坠入犯罪深渊
“潜心研究,种植大麻”
张某系某消防大队特勤中队副中队长,因为“个人心情不好,开始吸食大麻”。为了学习大麻种植技术,2016年初,张某加入某论坛并注册成为会员。张某在该论坛内学习种植大麻,在该论坛多次购买大麻种子和种植设备进行种植,在种植成功后,多次在该论坛发表种植大麻的心得和图片。
“网络销售,贩卖大麻”自2017年1月至2017年8月,张某在该论坛内联系上家庄某某(另案处理)购买毒品大麻叶并以支付宝或微信收款的方式先后二十四次向大麻吸食人员姜某、陈某、潘某、袁某贩卖毒品大麻谋取非法利益人民币122890元。
一审判决张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
赚差价,谋小利
二人均获刑
“代购”毒品 赚差价
2019年10月7日15时许、10月13日8时许,刘某某与吸毒人员何某某在一起打游戏,何某某两次让刘某某帮其购买毒品,并微信转其1220元毒资。后刘某某两次帮何某某购买1000元毒品。两次交易中,刘某某获利220元。2019年10月20日14时许,吸毒人员苟某让刘某某帮忙购买毒品。刘某某同意后,苟某微信转其300元毒资。后刘某某帮苟某购买200元毒品。本次交易中,刘某某获利100元。2019年10月21日22时许,吸毒人员谯某某让被告人夏某帮忙购买毒品,微信转800元毒资,另转100元作为好处费。夏某联系刘某某购买毒品,并将800元毒资微信转予刘某某。谯某提出只需购买600元毒品,后刘某某退还夏某150元,夏某未退还谯某该款。本次交易中,刘某某获利50元,夏某获利共计250元。
一审判决刘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夏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今年以来,巴州区人民法院继续加大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截至目前,共受理各类毒品犯罪案件13件,涉案人员23人,判处罪犯11人,有力打击了毒品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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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禁毒】“宣传宣判”双管齐下,全民参与不“毒”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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