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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福州检察长张时贵:首创督促监护令,填补监护制度盲区

澎湃新闻记者 林平
2020-06-23 13:35
来源:澎湃新闻
法治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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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晚,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时贵现身“福州检察”抖音号直播间,参与了一场未成年人保护公益全国直播活动,以主播身份围绕“督促监护令”以案释法,在线普法。

“一个家庭一旦孩子出现了问题,对家长来说都是无法承受的痛苦。”在张时贵看来,福州市检察机关在全国率先探索推行的“督促监护令”机制,是未检工作的创新之举,有利于社会矛盾的化解,降低未成年人再犯率。与此同时,通过司法干预督促监护人履职尽责,也填补了国家监护制度的盲区和空白。

截至目前,福州市两级检察机关共发出“督促监护令”44份,对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情况起到很好的改善效果。“部分家长存在无暇管教,甚至对孩子的不良行为放任不管的情况。”张时贵认为,通过送达“督促监护令”,一方面增强了家长的监护意识,同时也强化了孩子的自我矫正,改善了冷漠的亲子关系。

澎湃新闻注意到,近年来,福州市检察院还通过打造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全方位拓宽普法宣传渠道,实现检察工作与社会公众良性互动。

数据显示,在前述一个多小时直播中,总观看人数逾40多万人次,最高实时在线观看人数1.2万人,评论3700多条。

“这次直播,对于我来说是一次全新的挑战。我们创新形式,为的是更好地向公众宣传普法,增强大家的法律意识。”张时贵直言,相较传统线下普法,线上直播打破了时空距离,受众范围更广,同时能够与网友即时互动,更好地沟通民意、了解民声。

近日,澎湃新闻专访了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时贵,与他一起探讨了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等热点议题。

谈未成年人保护:

首创“督促监护令”,填补国家监护制度盲区

澎湃新闻:今年六一节,您作为主播参加了一场抖音直播活动,期间围绕“督促监护令”与网友热聊未成年人保护话题。通过这一形式普法,有何效果和考量?

张时贵:对于每个家长来说,孩子就是心头肉、手中宝,一个家庭一旦孩子出现了问题,对家长来说都是无法承受的痛苦。保护好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每一位家长的责任。通过这次抖音直播平台,我们福州市检察机关推出了“向日葵计划”。

这次直播,对于我来说是一次全新的挑战。我们创新形式,为的是更好地向公众宣传普法,增强大家的法律意识。相比较传统线下普法,线上直播打破了时空距离,受众范围更广,同时能够与网友即时互动,更好地沟通民意、了解民声。

数据显示,在一个多小时直播中,总观看人数逾40多万人次,点赞数12万,最高实时在线观看人数1.2万人,评论3700多条。

去年以来,福州市检察机关在全国率先探索推行“督促监护令”工作机制,为“熊孩子”的家长套上了“紧箍咒”,督促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推动形成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格局,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肯定。今年全国两会,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律师协会名誉会长洪波提交了《关于建立检察机关“督促监护令”法律制度的议案》,该提案得到了众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注,是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非常具有创新价值的举措。

澎湃新闻:您刚才提到的“督促监护令”,这一机制有何现实价值和意义?

张时贵:“督促监护令”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监护人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受到侵害时,向监护人发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检察工作文书。

在办案中我们发现,很多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家庭教育都存在不同程度的缺失。开展“督促监护令”工作意义就在于:一是贯彻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家庭教育是感化涉罪未成年人认罪、悔罪的重要方式,督促监护人履职尽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原生家庭环境,给未成年人改过自新创造良好的条件。二是帮助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的有效途径。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工作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传统”,对涉罪未成年人父母监管的督促则是未检工作的“创新”。将督促监护纳入帮教工作中,充分发挥家长对回归教育的重要作用,也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重案更重人”的特殊要求。三是符合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时代要求。检察机关致力于延伸职能,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督促监护令”制度有利于社会矛盾的化解,降低未成年人再犯率,也体现检察权公共利益代言人的作用。四是填补了国家监护制度的盲区。我们探索实行“督促监护令”工作机制,目的是依托国家司法机关的公权力和强制力,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和公益属性,对监护人发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督促监护令”,通过司法干预督促监护人履职尽责,有力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这项机制的创新,充实和填补了国家监护制度设计中的盲区和空白地带。

澎湃新闻:截至目前,福州检察机关发出了多少份“督促监护令”?对涉案未成年人的家庭起到怎样的效果?

张时贵:今年3月,福州市检察院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教育局签发了《“督促监护令”实施办法(试行)》,并且该项工作得到了高检院领导的批示肯定,要求在福建全省扩大试点范围,总结积累经验后再推行。

目前,福州市两级检察机关共发出“督促监护令”49份,对涉案未成年人的家庭情况起到很好的改善效果。一方面提升了家长的监管能力。部分家长之前存在无暇管教,过度溺爱,甚至对孩子的不良行为放任不管的情况。通过向他们送达“督促监护令”,指出因他们的失职行为给孩子的健康成长带来消极影响时,他们能够幡然醒悟,增强了监护意识,加大了监管力度,处理好忙于生计与监护监管的矛盾,成为孩子走上正道的第一引路人;另一方面强化了孩子的自我矫正。部分家长在管教孩子中存在手段粗暴、方式简单的情况,反而造成了孩子的逆反心理。实行“督促监护令”后,大部分家长都能深刻反思自己的不当教育方式给孩子带来的伤害,改善了冷漠的亲子关系。孩子们也在父母的关爱中矫正了自己不良的行为,在家庭的温暖中重拾勤奋学习的信心。

谈校园未检工作:

疫情期未检工作从线下转到线上,关护帮扶不掉线

澎湃新闻: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目前还有很多学校都没有开学,福州市检察如何实现针对在校生的预防犯罪宣传?

张时贵:疫情期间,福州市两级检察院未检部门通过“互联网+”的形式创新未检工作平台。一方面,对涉案未成年人采取电话、网络等方式开展“每周一课”心理辅导、远程视频帮教,建立线上“检爱帮教群”,开展线上送达督促监护令活动。另一方面,针对疫情期间未成年人涉嫌口罩诈骗等问题,及时开展法治教育工作,为在家上网课的学生们开设法治教育云课堂。

比如,福清市检察院制作了《大圣归来 护航成长》法治微动漫,以案释法,宣传法律知识,经新华网和学习强国推送,浏览量已突破1000多万;晋安区检察院编发的《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知识电子手册》,通过全区教育平台向10万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家长进行推送。疫情期间,全市未检工作实现了从线下到线上的阵地转移,做到了关护帮扶不掉线、教育宣传两不误。

澎湃新闻:近年来,发生在校园内的性侵未成年人案时有发生,屡成社会热点。福州市检察机关有何作为?

张时贵: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会造成严重后果,成为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家庭幸福不容忽视的重要问题。一方面,2018年10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对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进行分析研判的基础上,针对校园安全管理存在的漏洞和问题向教育部发出了“一号检察建议”。为了更好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福州市检察机关通过制作“一号检察建议”牌、举办一场发牌仪式、签订一份承诺书、寄发一封致家长信“四个一”工作机制,扩大“一号检察建议”在教育部门、学校、家庭的知晓度。另一方面,在办理性侵未成年人的案件中,我们坚持打击与救助并重。对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嫌疑人坚持“零容忍”,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罚,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同时,对于未成年被害人,我们通过探索建立“一站式询问”制度、“从业禁止”制度、强制报告制度,保障了未成年被害人的权益,并提前了预防关卡,在校园招聘教职工时就要做好人员筛查,确保校园安全。

澎湃新闻:相较而言,福州未检工作有何特色?

张时贵:今年6月1日,我们联合市教育局、团市委和市关工委发布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形象标识——“榕树伞”。该标识设计突出榕树、儿童、检察蓝三个元素。榕树是福州的市树,像一把苍劲有力的大伞,为孩子们遮风挡雨,体现了保护、呵护的人文关怀;在榕树下有两个活泼可爱的孩子,体现了快乐成长、美好未来的社会关怀;用检察蓝书写的“榕树伞”三个字和“福州未检”的拼音字符映衬在绿色草地下,体现了滋养大地与自然的蓝色土壤的检察关怀。

下一步,福州市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榕树伞”未检品牌的效应作用,以“榕树伞”荫蔽、呵护的形象,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让祖国的花朵健康茁壮地成长。

    责任编辑:蒋晨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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