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小虎专题丨广东公布2018年度扫黑除恶十大典型案例

2020-06-29 06:3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小虎专题

打赢扫黑除恶人民战争,彻底扫除黑恶势力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广东始终把打击锋芒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成功侦办了一批涉黑恶犯罪案件,依法严惩了一批涉黑恶腐败分子和“保护伞”,严肃查处了一批在扫黑除恶工作中违规违纪、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

今天,我们来看看

广东2018年度扫黑除恶十大典型案例

案例一:开设赌场牟取暴利,广州一涉黑团伙非法获利近2000万元

抓捕该案部分嫌疑人。

2018年4月12日,广州市公安局统筹指挥多警种协同作战,出动精干警力分别赶赴广州、湖北、重庆三地开展同步抓捕,一举打掉以施某兵为首的特大涉黑组织,抓获犯罪嫌疑人78名,扣押涉案车辆5辆、缴获枪支、子弹、砍刀及铁棍、工兵铲、电脑、手机、现金等涉案物品一批,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1886万元。

经查,该涉黑组织在广州市海珠区南洲、凤阳、江海、华洲一带,通过开设赌场、强迫交易、非法高利放贷等方式敛财,借正规经商的幌子“洗白”非法收入,并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敲诈勒索、非法持有枪支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秩序。

案例二:涉黄涉赌为祸一方,阳江特大涉黑团伙侵吞村内大量集体资产

2018年3月以来,在广东省公安厅的指导和支持下,阳江市公安局先后组织4次收网行动,摧毁以廖某恒、余某汞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共抓获涉案人员65名,移交纪委监委25人,侦破违法犯罪案件13起,查封涉案土地70亩、房屋4间、汽车18辆,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合计1.8亿元。

经查,该涉黑组织成员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非法罢免阳西县织贡镇丹宵村原村长,改选骨干成员江某蕊堂弟江某硕为村长,把持村务,侵吞村集体资产,非法转让该村70亩土地使用权;成立阳西县海产品公司掩人耳目,大肆“招兵买马”,在阳西县多处开设流动赌档,并实施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追债等违法犯罪活动;长期组织10余名失足妇女盘踞在阳西县城各大酒店、宾馆进行卖淫活动,非法牟取经济利益;拉拢腐蚀公职人员,寻求非法庇护,严重扰乱当地社会风气,影响极其恶劣。

案例三:跨境犯案作恶多端,香港一黑恶势力团伙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

查获涉案存折数百本。

2018年2月12日,深圳市公安机关在侦破一起绑架案过程中抽丝剥茧,摸清了一个跨境黑恶势力团伙——香港黄氏兄弟犯罪团伙,并通过深港警方深度协作等措施打掉该犯罪团伙,查封涉案账号787个、房产11套,冻结涉案资金662万元,扣押电脑、合同、账本、银行卡等涉案物品一大批。

经查,该犯罪团伙以深圳尚吉信息咨询公司为内地据点,发展团伙成员,涉嫌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非法经营、“套路贷”诈骗、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犯罪行为,并采用异地侵害犯罪对象、异地存放犯罪证据等方式逃避警方打击。

案例四: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珠海香洲一工商所所长获刑10年

近年来,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一些旅游商场通过暴力、威胁、欺骗等手段,强迫外地游客购买商品,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2012~2018年,珠海香洲南屏工商质监管理所原所长刘晓锋在履行监管职责过程中,对上述商场的强迫交易违法行为听之任之,敷衍处置群众举报投诉,甚至在上级工商部门和公安机关执法时通风报信,为不法商家提供保护,先后收受部分旅游商场经营者贿送的财物共计人民币18万余元。

2018年6月,刘晓锋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案例五:组建“地下出警队”暴力催债,惠州一涉黑组织通过放贷敛财数百万元

警方缴获的部分涉案物品。

2018年4月2日,惠州、博罗两级公安机关联合打掉了一个以周某航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共逮捕犯罪嫌疑人26名,移交纪委监委3人,初步核实团伙涉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案件51起;查封冻结涉案资金60.5万元,缴获电脑、手机、铁锤、水管等涉案工具一批。

经查,2016年以来,周某航为牟取经济利益,在线上开设“金某小贷”、“百某花”公众号和“今某到”、“借某宝”等快速贷网络平台,在线下通过熟人或中介,专门从事无抵押、无担保非法高利放贷活动,共牟利400万余元。同时,周某航于2016年8月成立惠州鼎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暗地进行非法放贷,并专门组建“地下出警队”、“催收专业队”,采取暴力和“软暴力”进行讨债,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

案例六:欺行霸市哄抬物价,江门一涉黑社会性质组织暴力牟利上亿元

2018年9月7日,江门市公安局历经5个多月的缜密侦查,成功摧毁一个盘踞在新会区沙堆镇梅阁村及周边农村的涉黑组织,抓获犯罪嫌疑人26名;破获强迫交易、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开设赌场等案件32起,涉案价值上亿元;查处“保护伞”6人,其中县区人大代表2名、村干部4名,接受涉案村干部主动退赃209万元。

经查,2016~2018年,该组织头目蒋某达为达到非法获取经济利益的目的,以新会沙堆镇莲花山一农庄为据点,豢养数名外省籍打手,勾结沙堆镇人大代表、食品站站长邓某新,指使骨干成员充当“地下执法队”,在沙堆镇梅阁村及其周边农村欺行霸市、为恶一方,控制沙堆猪肉市场,哄抬肉价,严重损害群众生活质量。与此同时,该组织还强买强卖,操控装修施工、建筑材料运输和水电价格;非法获取沙堆梅阁“奇门岗”、东营围、鸡山、白水带338亩土地使用权,并倒卖部分土地,牟利上千万元。

打掉该涉黑组织后,当地猪肉价格每斤下降约5元,生活用水每吨下降约3元,电费每度下降约1.4元,群众纷纷拍手称快。

案例七:泄露标的牟利百万元,佛山南海一街道领导“以权护黑”获刑5年

1997年以来,梁锡棋先后利用担任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平东村主要负责人和桂城街道党工委委员、副书记等职务便利,纠合形成了以其为中心、家族成员为骨干的宗族恶势力组织。

2013~2014年,平东村委会分两次将集体物业“汇玉玉器商场”和“汇玉商场二期”以公开招投标的方式对外招租,梁锡棋为使其亲属梁某、唐某等人顺利中标,通过透露竞标信息、量身订制竞标条件等手段排除潜在竞标人,并以断水断电阻挠正常运营相威胁等方式逼退竞争对手,最终梁某等人低价中标,造成集体资产较大损失。事后,梁锡棋收受梁某干股分红人民币200万余元。

2018年4月,梁锡棋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案例八:“以黑护私”把持村委,汕头特大涉黑团伙牟利1.3亿元

抓捕现场。

2018年5月14日,广东省公安厅统筹指挥、异地用警,指挥佛山、汕头、珠海、揭阳等地公安机关出动精干警力,一举打掉以谢某忠为首的“以黑护私、以私养黑”特大黑社会性质组织,抓获犯罪嫌疑人76名,查处涉案村干部5名,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1.3亿元。

经查,该涉黑组织盘踞在汕头市龙湖区,通过拉票、回收空白选票、“软暴力”等手段操纵村“两委”选举,把持基层政权,获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政治身份,以走私柴油、冻肉等手段牟取巨额利益,长期作恶多端、残害群众、称霸一方,严重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秩序。

案例九:滥用职权泄露举报人信息,湛江吴川20余名涉事党政领导干部被问责

2018年9月,湛江市扫黑除恶办收到中央扫黑除恶第8督导组移交的反映吴川市覃巴镇党政有关领导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保护伞”问题线索后,将该线索转交给吴川市扫黑除恶办处理。

吴川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扫黑除恶办主任陈甫明等人违反“上提一级”、“县区兜底”的线索管理规定,未经请示汇报便将该问题线索直接签批给覃巴镇党委书记张阁良和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吴永洪处理。吴永洪与分管扫黑除恶工作的覃巴镇党委副书记庄一峰商议后,严重违反线索管理规定,将《举报信》复印给被举报人之一的覃巴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宁伯承。

其后,宁伯承经由覃巴镇那碌村村民潘某将《举报信》复印件照片通过微信转发给主要被举报对象那碌村原村长潘观景和那碌村委会原副主任潘阮平,导致泄密事件的发生,潘观景通过他人打电话并到举报人家中质问等方式威胁举报人,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张阁良、宁伯承因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11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已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吴永洪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按办事员重新安排工作,并调离纪检监察机关;庄一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陈甫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余16名党政领导干部分别受到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不同程度的问责处理。

案例十:勾结宗亲横行乡里,清远一涉黑团伙疯狂敛财3亿元

警方抓获一批嫌疑人。

2018年4月2日,在公安部、省公安厅、清远市委市政府三级联合指挥下,清远警方成功打掉盘踞在清城区龙塘镇新庄村委会大沙塘村,以陈某辉、陈某金等人为首的农村涉黑组织,抓获包括陈某辉、陈某金在内的主要组织成员33名,查处涉案村干部7名,对百余辆涉案车辆和30余艘涉案船舶限制交易,冻结银行账号500余个,冻结涉案嫌疑人在20余间公司中持有的股权及其名下公司资金逾3亿元。

经查,该农村涉黑组织以宗亲关系为纽带,成员众多,长期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百姓,并涉嫌组织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盗采河砂、抢劫、打砸村民住宅等多起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当地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

原标题:《小虎专题丨广东公布2018年度扫黑除恶十大典型案例》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