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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和每个滁州人有关!

2020-06-29 09:0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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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充分发挥法治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治工作的新变化、新进步,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市委依法治市办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征集。

经过广泛征集和初评,全市共有13个项目进入候选名单。为充分反映群众的关切和意愿,现组织对13个候选项目进行投票。我们将根据投票结果,经综合评定,最终确定2020年度“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

投票具体规则

一、投票规则

1.投票有效期:6月28日起至7月4日24:00止;

2.每个微信号只能投一次,可多选,最多选择8个;

3.如发现违规刷票行为,立即取消评选资格。

二、投票步骤

1.关注“美好滁州”微信公众号;

2.打开首页菜单栏“投票”页面;

3.选择不超过8个“法治为民办实事”候选项目,并点击“投票”按钮即可。

2020年度滁州市“法治为民办实事”

候选项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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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施《滁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2020年2月1日,《滁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施行。这是我市第一部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地方性法规,是运用法治方式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做出的“滁州探索”,意味着我市精神文明建设进入法治化新阶段。《条例》共六章三十三条,在全面总结、提升、完善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成果,使之上升固化为法律规定的同时,对倡导的文明行为和禁止的不文明行为进行概括和列举,作出更明确、更具操作性的规定,为推进更高水平文明城市建设增添法治亮色。(责任单位:市人大法工委、市司法局、市文明办)

▲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调研

2.制定《滁州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

为加强对烟花爆竹燃放的管理,保障公民人身安全和健康,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秩序,实现我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法治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滁州实际,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计划安排,市公安局起草、市司法局审核的《滁州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送审稿)》已经市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已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一审审议,拟经市人大常委会二审审议表决通过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实施。(责任单位:市人大法工委、市司法局、市公安局)

▲陆峰副市长主持召开《滁州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立法协调会

3.制定《滁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降低生活垃圾对市容环境的影响,加快实现资源回收利用,提升市民人居环境质量,按照市政府2020年规章立法计划安排,市司法局、市城管执法局共同起草了《滁州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草案),下一步将进行意见征求、审核论证等程序,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市城管执法局)

▲《滁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立法调研座谈会

4.制定《滁州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推进全市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市政府2020年规章立法计划安排,市司法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共同起草了《滁州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草案),下一步将进行意见征求、审核论证等程序,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市消防支队)

▲《滁州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立法调研座谈会

5.省级中心村法治宣传“三个一”工程

省级中心村法治宣传“三个一”工程包括建设一个法治文化宣传栏(法治文化公园、广场或文化墙)、一个农家书屋(法治阅读空间)、一个农民法治大讲堂(学法讲堂),是实现全民普法,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阵地基础,有利于把群众“迫切需要、贴近实际、有利发展、解决问题”的法律法规和法律服务送到群众身边,有效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天长市秦栏镇农家书屋

6.深化“一村一法官”联系制

为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积极融入党委政府领导下的诉源治理大格局,将解纷关口前移、工作下沉,全市8家基层法院与辖区行政村(社区)对接,落实一名法官(法官助理)联系3-4个行政村(社区),做好风险防控、矛盾化解、法治宣传等工作,实现发现在早、预防在先、化解在小的诉源治理效果。让群众体验到“家门口”的诉讼服务,感受到司法的高效、便捷,让法官走下法台,望得见民情、看得见民心,实现双向互动。(责任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郊法庭法官法官到汴桥开展调解

7.全面建立驻河长办检察官工作站守护蓝天碧水净土

为推进河湖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实现滁州“水清、岸绿、河畅、景美”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市检察院全面部署驻河长办检察官工作站,建立“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市、县两级驻河长办检察官工作站将常态化开展工作, 启动对滁州“三大水缸”(饮用水源地)、“两大河流”达标治污的专项督察,形成助推河长制工作从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健康发展的整体合力,推动河湖管理步入法治化轨道,守护滁州蓝天碧水净土。(责任单位:市人民检察院)

▲滁州市河长办检察工作室挂牌仪式

8.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守护“亭城”未来

检察机关不仅是法律监督机关,也是唯一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过程的政法机关,在未成年司法保护起着“发动机”“助推器”的作用。市检察院贯彻落实未成年检察工作要求,通过“五个一”系列活动,即:形成一个专项报告、开展一次督导调研、组织一次集中法治宣传、办理一批精品案件、出台一系列制度,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发生,维护我市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责任单位:市人民检察院)

▲滁州市人民检察院为学生赠送新书包

9.实施“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工程

组织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专项行动。围绕服务农民工就业创业、劳动权益保障、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等任务,为农民工提供精准、便捷、多元、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推动法律援助服务有效覆盖农民工就业各行业及维权各环节,实现应援尽援,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提高农民工对法律援助知晓率,增强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提升农民工对法律援助工作满意度,积极打造法律援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群众的品牌和名片。(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成功办理农民工维权讨薪案件,当事人送锦旗

10.全面推广劳动人事争议“互联网+调解”平台

推广“互联网+调解”试点工作与改革创新成果。2020年计划推进全市超过60%的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100%乡镇(街道、社区)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加入“互联网+调解”平台。开展调解组织示范点、分级分类培训、线上调解线下置换文书、观摩现场会、评选表彰“优秀基层调解组织”“金牌调解员”等配套活动。充分发挥好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及时化解劳资双方小额、简单争议的功能作用,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经开区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工作推进会

11.推进“安康码”应用便民工程建设

以群众需求为中心,依法推进“安康码”应用便民工程建设。利用数字技术加强健康管理和创新社会服务,充分发挥“安康码”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健康风险识别作用。同时,着力推进“安康码”在各领域赋能应用。逐步做到电子健康卡、电子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与“安康码”互联互通,使“安康码”应用覆盖疫情防控、医疗健康、政务服务、社会保障、公共事业等更多领域,为我市居民正常生活提供便利,为加强个人健康管理提供支撑。(责任单位: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2月22日,安徽健康码首发

12.在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设立“老兵调解室”

为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在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设立“老兵调解室”,常态化为退役军人提供法律援助、心理咨询等多样化、专业化服务,通过政策宣传、教育管理、咨询解答、接访回访、解困帮扶、矛盾化解、志愿服务等,真正做到“有事早发现,服务全方位,服务在身边”。通过兵说兵话、兵疏兵心、兵讲兵理、兵解兵惑,有效化解退役军人的矛盾诉求,真正把退役军人群体打造成党长期执政的重要依靠力量。(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明光市战友之家调解工作室设立

13.依法施行网上办税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利用预约办税、远程办税等方式,优化办税服务,让纳税人切实享受税收政策红利。通过“互联网+房产交易”平台,群众办税不再需要提供繁杂的资料,数据库带出信息即可线上办理。微信缴纳车购税平台与车管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做到从购车、缴税到上牌全流程一小时内办结。积极推行税务文书电子送达,弥补传统文书送达方式时间较长,纳税人不能尽快行使相关权利、履行相关义务的弊端,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滁州市税务局)

▲电子税务局“线上办税”

2020.6.28公益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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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最新消息!和每个滁州人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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