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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关于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清理整治 “百日攻坚”行动的公告
为净化我县成品油市场,持续严厉打击成品油流通领域违法违规制售经营成品油行为,加大对非法调油窝点、非法油品销售点、非法流动加油罐车及非法储存、销售、使用非标燃油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促进成品油市场消费,消除安全隐患,改善空气质量,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清理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0年6月22日至2020年9月29日。
二、整治内容
(一)开展“四黑”清理攻坚行动。1、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或手续不全等违法违规行为。2、严厉打击利用各种车辆无证运营、非法改装并流动销售、运输成品油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开展成品油经营企业涉油污染及安全生产攻坚行动,查成品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及安全管理考核、培训情况;隐患排查整改、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编制情况。对未达到环保要求(油气回收改造及双层油罐改造等)的加油站(点),由生态环境部门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责令停业整顿。
(三)开展偷税漏税整治攻坚行动对加油站(点)购进发票数据进行分析监控,对加油站(点)上游售货企业区域范围、登记信息、发票开具金额、价格、份数等进行比对分析,筛选虚抵虚受发票信息,下发疑点户进行核查。
(四)开展打击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油品攻坚行动,加大对成品油经营企业油品质量抽检力度,对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的企业,没收油品并依法顶格处罚。对两次抽检油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坚决关停整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由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和行政审批部门分别依法吊销、撤销其相关证照(资质);对两次以上不合格和有其他严重违法行为的成品油经营企业列入黑名单,注明违法企业名称、负责人、地址、违法行为,在媒体公开曝光。
(五)开展道路运输车辆排查攻坚行动,在我县国省道主干线主要路口、公路超限检查站等处设置检查点,检查运油车辆相关证件,强化渠道管控,从源头杜绝劣质油品流入我县。对未获得公安、交通或行政审批等部门的证照,未持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道路运输证》等相关证件的非法运输油品车辆,依法一律查扣;对进入我县未持有出厂随车的油品质检报告、过磅单或其他票据的运油车辆依法予以查扣。
三、整治要求
(一)切实加大处罚力度。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依法依规顶格处罚;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破除“四黑”保护伞。严肃查处“四黑”问题背后的保护伞。对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公职人员,予以严肃处理,问题严重的,移交纪委监委处理。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对于阻碍执行公务的人员,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大人民群众应自觉抵制非法流动加油车、非法加油站点等违法行为,积极举报非法从事成品油生产、运输、经营等行为。
举报电话:
县开发区管委会举报电话:6810567
县发展和改革局举报电话:6721276
县商务局举报电话:6767030
县公安局举报电话:5136518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电话:6721256
市生态环境局孟村县分局举报电话:6721316
县应急管理局举报电话:6723119
县税务局举报电话:6721147
县交通运输局举报电话:6721572
县行政审批局举报电话:8523098
孟村镇举报电话:6721289
辛店镇举报电话:6811106
新县镇举报电话:6831216
高寨镇举报电话:6821121
宋庄子乡举报电话:6880921
牛进庄乡举报电话:6818241
孟村回族自治县成品油市场专项清理整治
“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30日
原标题:《公告|关于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清理整治 “百日攻坚”行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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