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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关于加强高考、中考期间环境噪声监管的通告

2020-07-03 11:4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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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高考、中考期间

环境噪声监管的通告

为给我市广大考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和考试环境,保证2020年高考、中职升学考试和中考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教育部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和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决定在2020年7月6日至7月9日;7月16日至7月19日期间,对环境噪声进行专项治理和管制,现通告如下:

一、一年一度的高考、中职升学考试、中考关乎考生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为了使全体考生有一个平静、稳定、积极的考试心态,保证应考顺利,全体市民应为考生着想,认真执行本公告的规定要求,为教育考试考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二、歌舞厅、露天舞场、音乐茶座、夜市、社区街道自娱班子等文娱、体育场所以及商业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必须采取措施,控制音量,其边界噪声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对超过噪声排放标准的,生态环境、公安等部门将依法处置。

三、禁止在商业活动中,特别是在居民社区内使用大功率广播喇叭和高噪声音响招徕顾客,违反此规定的,由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处罚。

四、中、高考期间,各考点周围200米以内,居民小区内建筑施工单位停止产生噪声的施工,商店关闭外置音箱,严禁临时摆摊设点。

五、未经生态环境部门批准,建筑施工单位不得在夜间20:00时至次日6:00时进行产生噪声的施工,违反此规定的,由住建部门依法处罚。

六、各类机动车辆进入市区必须遵守禁鸣号标志,禁止在禁鸣区鸣号,遵守禁行标志。

七、违反本通告第一、二、四、五条规定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行为及时举报是每个公民的权力和义务,市生态环境局举报热线电话“12369”,市公安局举报热线电话110或5835074,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举报热线电话“12318”。

九、凡在本市范围内的单位和公民必须遵守本通告。

十、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十一、本通告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金昌市生态环境局

金昌市公安局

金昌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金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金昌市教育局

金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5日

原标题:《【金昌】关于加强高考、中考期间环境噪声监管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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