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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名被执行人,绿春法院“拍了拍”你,快点还钱啦!

2020-07-03 15:2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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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司法权威,促进社会诚信,有效敦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规定,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员,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现将我院办理的执行案件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予以公布。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和下落。

点到名的11名失信被执行人

快点还钱啦!

姓名:李成飘

身份证号:5325311967****0028

住址:绿春县大兴镇大寨村委会大寨村委会广吗村民小组

执行案号:(2020)云2531执1号

执行依据:(2018)云2531民初428号

执行标的:2100元及执行费

姓名:赵太江

身份证号码:5321291988****1115

住址:彝良县龙街苗族彝族乡恒底村柯家院子组14号

执行案号:(2020)云2531执9号

执行依据:(2019)云2531民初110号

执行标的:30000元及执行费

姓名:申大勇

身份证号码:5321281972****3512

住址:镇雄县果珠乡果珠村民委员会田榜村民小组33号

执行案号:(2020)云2531执10号、11号

执行依据:(2019)云2531民初128、129号

执行标的:38300元及执行费

姓名:唐金礼

身份证号码:5327261973****2433

住址: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者东镇者整村委会

执行案号:(2020)云2531执18号

执行依据:(2019)云2531民初263号

执行标的:33000元及执行费

姓名:宣泰贵

身份证号码:5325241985****0913

住址:建水县南庄镇羊街村委会移民村9号

执行案号:(2020)云2531执49号

执行依据:(2019)云2531民初586号

执行标的:4476元及执行费

姓名:陆法(陆福元)

身份证号码:5325311970****0254

住址:绿春县大兴镇岔弄村民委员会岔弄下寨村民小组

执行案号:(2019)云2531执132号

执行依据:(2019)云2531民初383号

执行标的:10200元及执行费

姓名:谭洪刚

身份证号码:5202011969****4052

住址:盘水市钟山区中山西路76号附2号206室

执行案号:(2018)云2531执80号

执行依据:(2017)云2531民初387号

执行标的:2585494.22元及执行费

姓名:王老秋

身份证号码:5325281969****2327

住址:元阳县黄草岭乡河顺村民委员会河顺村委会多落村小组

执行案号:(2020)云2531执19号

执行依据:(2019)云2531民初81号

执行标的:拒不履行行为及执行费

姓名:钟蒸亮

身份证号码:5106231976****23736

住址:四川省中江县清河乡曙光村7组

执行案号:(2020)云2531执6号

执行依据:(2019)云2531民初419号

执行标的:7800元及执行费

单位名称:云南泽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12091341424Y住所地:西山区西昌路119号省人大住宅小区2幢1单元12层。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马立新

执行案号:(2020)云2531执恢6号

执行依据:(2018)云25民终1729号

执行标的:1475527.04元及执行费

单位名称:云南西迈矿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531757170204N

住所地:绿春县政府大院广播电视局住宅楼401室

执行案号:(2020)云2531执恢9号

执行依据:(2017)云2531民初386号

执行标的:5337896元及执行费

特别申明:

一、本次所曝光的人员为2020年7月1日之前尚未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

二、以上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如有关当事人对相关信息内容有异议,可向本院书面申请更正。联系方式:0873-3049106;

三、任何公民、组织不得将以上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用于非法目的和不正当用途。非法使用该信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使用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绿春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七月一日

普法小贴士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之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原标题:《11名被执行人,绿春法院“拍了拍”你,快点还钱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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