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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柳州严查交通不文明行为,这类人员交通违法将抄告单位
7月5日,从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为进一步提升全市道路(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交通秩序管理水平,对标对表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求,打造“路畅人安”的文明和谐交通环境 。7月6日起,柳州交警将强力升级交通秩序整治攻坚行动,在市区20处主要交通路口、60条主次干道集中开展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行动。交通管理执法人员将以“九个严禁”“九个一律”为原则,出重拳、除顽疾,竭力清除不文明的交通违法行为。
重点整治的20处主要交通路口如下:城中区:
学院路文昌路路口、东环大道文兴路路口、桂中大道潭中东路路口、三中路友谊路路口、桂中大道文昌大桥东路口。
鱼峰区:荣军路银桐路路口、驾鹤路鱼峰路口、屏山大道荣军路路口、柳石路银桐路路口。
柳北区:
跃进路北站路路口、北雀路前锋路路口、跃进路鹧鸪江路路口、白沙路河东大桥西路口、八一路广场路路口。
柳南区:
潭中西路西环路路口、柳太路潭中西路路口、城站路文笔路路口、柳太路革新路路口、城站路新风路路口。
柳江区:柳堡路柳工路路口。
重点整治的60条路段如下:
龙城路、五一路、友谊路、文惠路、连塘路、八一路、文昌路、河东路、潭中东路、学院路、静兰路、学院路延长线、东晋大道、古亭大道、新柳大道(柳东大道)、桂中大道延长线A标、瑞康路(纬二路)、文兴路(纬一路)、瑞安路(纬三路)、广雅路、解放北路、广场路、北站路、飞鹅二路、东环大道东一巷(炮团路)、磨滩路、鹅山路、沿江路、静兰路东一巷(烟厂北规划道路)、箭盘路东一巷(炮团路)、马鹿山路、鱼峰路、柳太路南段、柳太路北段、潭中西路、鹅山路东段、跃进路、潭中中路、香兰大道南段、阳和大道、阳和中路、三中路、东堤路、海关南路、桂柳路、驾鹤路、蝴蝶山路、龙潭路、航银路、航月路、南站路、红光路、和平路、河西路、文笔路、磨太路、北雀路、雅儒路、白沙路、兴柳路(一、二期)。
据了解,“九个严禁”即:一、严禁闯红灯;
二、严禁逆行;
三、严禁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
四、严禁车辆乱停乱放(包括人行道);
五、严禁非机动车违规行驶机动车道;
六、严禁大货车走禁行;
七、严禁在斑马线上停车等候;
八、严禁行人乱穿马路;九、严禁行人翻越隔离栏。
“九个一律”是指:一、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一律现场训导;
二、无牌无证、假牌套牌、非法改装车辆违法上路的,一律扣留车辆;
三、驾驶电动自行车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向行驶、违法载人、安装遮阳伞的,一律责令改正并依法从重处罚;
四、行人闯红灯、随意穿越道路、翻越隔离护栏、横过道路不走斑马线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一律依法从重处罚并给予曝光;
五、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停放或临时停车的(包括人行道),一律依法拖移、罚款,并给予曝光;
六、驾驶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违反交通信号通行、开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一律依法从重处罚并给予曝光;
七、驾驶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公交车、出租车、货运车辆,发生闯红灯、超员、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及交通违法行为逾期未接受处理的,一律依法从重处罚并抄告主管部门;
八、所有车辆在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内一律按车辆顺行方向或按箭头指示方向整齐有序停放;
九、全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企单位工作人员发生闯红灯、违法停车、不礼让斑马线的交通违法行为,一律抄告所在单位、创城办和绩效办。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
从现在开始
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
人人争当文明出行参与者
消除交通违法陋习
践行文明交通
来源/柳州交警原标题:《即日起柳州严查交通不文明行为,这类人员交通违法将抄告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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