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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脑!网红博主违规进景区拍视频,踩踏丹霞地貌引网友共愤

2020-07-08 14:0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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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微信公众号“共青团中央”(ID:gqtzy2014)综合整理自《人民日报》客户端旅游频道、长沙晚报、海峡网、微信公众号“新华社”(ID:xinhuashefabu1)、“一读”(ID:iiiread)、“印象靖边”(ID:YXJB_2013)、新浪微博@央视新闻、@人民日报等

导读

一段“网红博主一行探险踩踏丹霞地貌”的视频在网络引发广泛关注,视频中他们穿过标有“禁止入内”的牌子,在陕西靖边龙洲丹霞地貌上肆意踩踏,引发网友极大的愤慨。7月6日,有媒体联系上靖边丹霞自然风景区,据景区工作人员称,他们已经注意到此事。目前,警方正在调查处理中。

踩一脚至少60年恢复!靖边丹霞地貌再遭毒手

7月3日,哔哩哔哩上一拥有百万粉丝的名为“冒险雷探长”的UP主发布了一段名为《带乌克兰女孩探秘陕北奇观,聊起烧纸钱民俗,女孩做了个大胆决定》的视频短片,引发网友争议。

视频中,自称为“雷探长”的男子在靖边丹霞自然风景区游览时向粉丝展示了景区一块标有“上有落石,禁止入内”的黄色警示牌,告诉网友警示牌后方都是空的,然后明知故犯地低头从警示牌下方钻了进去。成功钻进后方后,男子还毫无廉耻地兴奋向镜头介绍“首先穿过这个禁止入内的牌子”,接着,男子还拍摄了友人在丹霞地貌上攀爬的画面,厚颜无耻地向镜头兴奋介绍道“上不去了”。看得出来,他丝毫不觉得自己作为一个拥有百万粉丝的up主,这样做不妥!

随后,在当地村民的带领下,男子和友人钻过被破坏的围栏,进入了不让游客随意进入的景区,在丹霞地貌上恣意徒步。视频中,村民熟练地将两块活动的围栏抬起,将男子等人放行到栏杆外。违规行走在丹霞地貌上,男子对着镜头有感而发道“这波浪谷丹霞地貌,真的是值得看一看,这都是红色的砂石”。

据悉,靖边丹霞自然风景区是由红砂岩丹霞地貌构成,被称为时光的年轮,又称为波浪谷。其岩石的复杂层面,是由一亿五千万年前侏罗纪就开始沉积的巨大沙丘组成,相当松软,被外力破坏后相当长的时间内很难恢复。这段视频引起了网友极大的愤慨。

破坏丹霞地貌并不是个例

众所周知,丹霞地貌属于不可再生资源,它的形成需要上亿年的时间,且极为脆弱,游客的脚印可能需要60年或者更久才能恢复。此前,也多次出现过游客不听劝说,破坏丹霞地貌景区的事情。

游客的不文明旅游行为和现象,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改变得了的。文明旅游不单单是景区和游客的事情,需要多方面的协力配合、共同努力。

比如,管理部门要将提升公民旅游文明素质列入文明城市、文明行业和文明风景旅游区测评体系。而对于公民个人,根本的是要不断提高自己的文化修养和素质,根除陋习,见贤思齐。

大力倡导文明旅游的社会氛围,助力游客养成良好旅游习惯,才是上策。

有些网友并不觉得

刻个字、摇一摇、踩一脚

有多严重

有这种想法可就大错特错了

↓↓↓

《风景名胜区条例(2016修订)》第四十四条明文规定: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景物、设施上刻划、涂污或者在风景名胜区内乱扔垃圾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处50元的罚款;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

(二)违反国家规定,在文物保护单位附近进行爆破、挖掘等活动,危及文物安全的。

根据《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规定:

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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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丨贺雨妍

校 对丨鹿 几

校 审丨吴 笛

值班编委丨景 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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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无脑!网红博主违规进景区拍视频,踩踏丹霞地貌引网友共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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