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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老人相撞出难题 法院调解拿赔偿

2020-07-08 14:1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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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鸡西市梨树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交通事故纠纷

法官以理服人,以情感人

促成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二位老人都姓曹,非亲非故,曹大某77岁,曹小某65岁。案情很简单,2019年9月6日,曹小某无证、无牌、未戴安全头盔驾驶两轮摩托车行驶时,将对向的行人曹大某撞伤,造成曹大某身体多处骨折及挫伤,单是医疗费就花了近三万元。经交警队认定,曹小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曹大某无责任。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王艳先了解案情,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了解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对案件的意见,难题来了,曹大某虽年事已高,但事故前生活完全能够自理,事故后,行动不便,参与诉讼困难。曹小某是病退的,退休工资仅够维持生活,通过与曹小某的对话,曹小某表示,赔偿金太多了,法院判吧,从我工资里扣,也就是说曹小某有赔偿的意愿,但是对赔偿数额有异议,还没有赔偿能力。而作为赔偿义务人的曹小某没有赔偿能力,那么曹大某的赔偿款就是一纸空文。为了照顾两位老人的情绪和健康,承办法官积极联系曹大某的儿子代为参与诉讼,并且组织双方当事人家属参与调解。又一难题来了,因疫情期间封闭管理,无法传唤当事人到法院,亦无法与当事人面对面地进行调解,就只能通过电话沟通,这时候法官又做了接线员,过滤掉双方的对立情绪和不当言语,适当缓和话语,再转达给另一方,六天共计二十几通电话后,最终曹大某和曹小某达成和解协议,曹小某的亲属愿意代付赔偿款,并当场将赔偿款通过转帐的方式付清。

在梨树法院,这样的案件还有很多,梨树法院人秉持人民利益无小事的理念,通过审判工作,努力在每一个案件、每一个环节中为点滴公正奔波操劳,将“司法为民”的理念无声地融入到每个案件中。

文案:王艳

原标题:《【以案释法】老人相撞出难题 法院调解拿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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