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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台县“高考”期间查处“二次饮酒”驾驶机动车案一起

2020-07-09 16:5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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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因酒驾被交警查处过的驾驶员通常都会痛定思痛,认真掂量违法付出的代价,可总有人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可偏偏有人第一次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后,没有改掉酒驾的恶习,而再次饮酒驾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为全力确保“高考”期间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朝那交警中队按照上级交管部门相关会议精神和指示,以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要求为导向,根据辖区实际进行认真研判分析,严查各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查处“高考”安保期间首起“二次饮酒”驾驶机动车案一起。

2020年7月7日晚,灵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朝那中队执勤民警在朝水路灵台县梁原乡官村村马站社路段设卡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当晚22时许,一辆甘Lx****7号牌照小型SUV迎面驶来,执勤民警随即示意该车立即停车接受检查。车辆驾驶人是一年轻男子,当该男子摇下车窗后,浓浓的酒气扑鼻而来。经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车辆驾驶员王某进行检测,其酒精含量为34mg/100ml,王某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后该王被带至灵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朝那中队作进一步调查,该车驾驶员王某承认自己在晚饭期间喝了约三两多的白酒,喝完酒后自己觉得没有什么感觉,回到家后,就抱着侥幸心理大胆开车上路了。

经办案民警进一步深入调查发现,该王曾于2018年3月份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过,且驾驶证已被吊销,本次饮酒驾车行为属于驾驶证被吊销期间再次饮酒驾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该王将面临罚款3000元、再次吊销驾驶资格两年、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现案件正在进一步依法办理中。

交警提醒:一次酒驾,终生记录在案。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交警信息平台会终生记录其违法行为,经学习重新恢复驾驶资格后,不论何时何地,不管间隔多长时间,再次饮酒驾驶均属于“二次酒驾”。

出品:灵台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来源:灵台公安交警

原标题:《灵台县“高考”期间查处“二次饮酒”驾驶机动车案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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