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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 “夜车”司机需警惕,保护安全第一位

2020-07-16 16:2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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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里,出租车司机吴某某为了生计奔波着,看到一位男子招手打车,像往常一样,他调过头过去载上这名男子到了目的地附近,刚停车,男子突然亮出凶器对吴某某说“我是打劫的,把钱拿出来”,话音刚落,吴某某赶紧把这一天跑车的钱100余元拿出来,可是贪心的劫匪远远不满足。

在胁迫下,吴某某拿出手机并将银行卡里的10000元充值到微信零钱里面后,劫匪看到吴某某手机里银行发送的余额提示短信,还有30000万余元,就拿着吴某某的手机逃之夭夭,所幸没有伤害吴某某。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很快这名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归案了。

原来,他实施抢劫的原因是因为在网络赌博欠了很多钱,没有能力偿还,于是萌生歪念头,事先去踩点,拿着从家里顺出来的凶器,威逼吴某某抢走手机后,利用扫二维码的方式给自己已经注册的赌博APP平台内先后支付了共45000余元。

走上了人生歧途的张某某携带凶器抢劫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0000元。

检察官提醒您

检察官提醒广大从事出租车、跑夜车的司机们,相比其他犯罪,车辆犯罪在选择作案地点和对被害者的把控等方面相对容易一些,所以,要将车内的监控打开,并安装金属隔离网及无线报警装置,晚上出车尽量找一个身强力壮的同伴,有乘客时利用车内后视镜留意乘客的举动,发现形迹可疑要借故推脱。再辛苦工作也一定要提高警惕,做好自身的人身和财物安全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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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鄂托克检察

原标题:《以案释法 | “夜车”司机需警惕,保护安全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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