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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连山法院:执行法官情法并用,多年纠纷一朝化解

2020-07-21 09:1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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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连山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抚养费纠纷案。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经执行法官多次沟通劝导,最终达成和解。

申请人王某与被执行人李某于2014年登记结婚,2016年婚生一女孩,因二人在婚后生活中,时常因生活琐事生气吵架,已无和好可能。2017年10月经连山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自愿离婚,婚生女孩由申请人王某抚养,被执行人李某每月给付子女抚养费600元。

由于双方在共同生活过程中就常因沟通不畅发生争吵,双方又因探视孩子的时间、地点、次数及给付抚养费过程产生矛盾,最后申请人王某拒绝被执行人探视孩子,被执行人李某因此拒绝给付抚养费。于是王某于2018年2月第一次申请强制执行。此后,每半年提请一次强制执行抚养费。虽然每位执行法官都做过双方的工作,但是都没有成功。

2020年7月申请人王某第六次申请强制执行给付抚养费3600元,执行法官依然没有放弃调解工作。一次又一次打电话沟通,指出申请人不让探视孩子及被执行人因此拒不给付抚养费都是错误的。释法明理,情法并用,并且希望双方能从孩子的角度出发,考虑到孩子的感受,不能让孩子感觉父母是“仇人”,父爱与母爱同样不可缺少,最终在执行法官坚持不懈的努力下,双方积怨逐渐化解,最终达成和解。至此,这个每半年一次的执行案件终于不再出现,既减少了群众的诉累,也减轻了法院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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