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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交管支队铁西大队严查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

2020-07-22 11:0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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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夏以来,驾驶摩托车的群众逐渐增多,摩托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也呈现出上升趋势,为预防和减少因驾驶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交管支队铁西大队在辖区内持续重拳整治驾驶摩托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震慑了一批心存侥幸的摩托车驾驶人,营造了良好的整治氛围。

7月21日,大队一线巡逻警力在铁西区中央西路巡逻执勤过程中,发现一辆车牌号为吉CXXX96的摩托车驾驶人未带安全头盔,巡逻警力随即对该辆摩托车进行拦截,并示意车辆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车辆停稳后,巡逻民警请这名驾驶人出示机动车驾驶证和行驶证。经过检查,驾驶人刘某机动车驾驶证和行驶证状态正常。针对驾驶人刘某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执勤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吉林省实施

办法》第七十八条第三项之规定,对驾驶人刘某做出罚款50元、驾驶证扣2分的处罚。

铁西交管大队温馨提示: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出行时一定要佩戴安全头盔,安全头盔能够缓冲碰撞时发生的冲撞力,和防止尖锐的物体刺激到头部,起到保护头部的作用,从而避免颅脑损伤。所以在日常出行时,市民应该按照相关规定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请自觉佩戴符合安全标准的安全头盔。

原标题:《四平交管支队铁西大队严查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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