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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发布高校教师职称改革意见稿:克服唯学历、唯论文倾向

北京日报
2020-07-27 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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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发布《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依据征求意见稿,师德表现将作为教师职称评审的首要条件,提高教学业绩和教学研究在评审中的比重;对国内和国外期刊发表论文要同等对待,不得将人才荣誉性称号作为职称评定的限制性条件;鼓励适当延长基础研究人才、青年人才等考核周期,连续三年不承担本科(专科)课程的教授、副教授,转出教师职称系列。

高校可设置新岗位类别

征求意见稿提出,本次改革的主要内容是落实高校职称评审自主权,形成以人才培养为核心,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评价科学、规范有序、竞争择优的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要坚持以德为先,教书育人;坚持以人为本,创新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坚持分类实施,自主评价。

征求意见稿要求创新岗位类别,保持高校教师现有岗位类别总体不变,一般设有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等岗位类型,同时可适应新时代教师队伍发展的需要,高校可根据自身发展实际,设置新的岗位类别。

层级设置上,高校教师职称设置初级、中级、高级,其中高级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是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有条件的高校可探索实行教师职务聘任改革。

评价标准突出教育教学能力和业绩

征求意见稿要求完善评价标准,严把思想政治关,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职称评审的首要条件;并突出教育教学能力和业绩,提高教学业绩和教学研究在评审中的比重,突出教书育人实绩,注重对履责绩效、创新成果、实际贡献的评价。

改革要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帽子”、唯论文、唯项目等倾向;不简单把论文、专利、承担项目、获奖情况、出国(出境)学习经历等作为限制性条件;逐步规范学术论文指标,论文发表数量、论文引用榜单等仅作为评价参考,不以SCI(科学引文索引)等论文相关指标作为前置条件和判断的直接依据;对国内和国外期刊发表论文要同等对待,鼓励更多成果在具有影响力的国内期刊发表;不得简单规定获得科研项目的数量和经费规模等条件;不得将人才荣誉性称号作为职称评定的限制性条件,职称申报材料不得设置填写人才“帽子”称号栏目,取消入选人才计划与职称评定直接挂钩的做法。

聘期考核上,鼓励适当延长基础研究人才、青年人才等考核周期,合理使用考核结果,完善退出机制,实现人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并严格执行教授为本科生(专科生)授课制度,连续三年不承担本科(专科)课程的教授、副教授,转出教师职称系列。

注重个人评价与团队评价相结合

征求意见稿鼓励创新评价机制,实行分类分层评价,并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探索项目报告、研究报告、技术报告、工程方案、教案、著作、论文等多种成果形式,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影响,突出评价成果质量、原创价值和对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

征求意见稿鼓励采取个人述职、面试答辩、同行评议、实践操作、业绩展示等多种灵活评价方式;并注重个人评价与团队评价相结合,考察团队合作及社会效益,对团队负责人以把握研究发展方向、学术造诣水平、组织协调和团队建设等评价为重点,尊重和认可团队所有参与者的实际贡献;同时探索国防科技等特殊领域人才评价办法。

征求意见稿提出,未来要建立重点人才绿色通道,引导教师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注重工作实绩,其工作成果不简单以发表论文、获得奖项等进行比较评价。对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中做出重大贡献的教师以及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等,在严把程序的前提下,可制定较为灵活的评价标准,畅通人才发展通道。

思政教师职称纳入单独评审体系

征求意见稿提出,未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职称评审纳入单列计划、单设标准、单独评审体系,高级岗位比例不低于学校平均水平;并将建立符合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职业特点和岗位要求的评价标准,注重考察教学工作业绩和育人实效,可将优秀网络文化成果、网络理论评论文章、中央和地方主要媒体上发表的理论文章等纳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职称成果评价范围。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要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作为教师的基本职责,把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计入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兼职教师的工作量。晋升高一级职称的青年教师,须有至少一年担任辅导员或班主任等相关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

(原题为《高校教师职称制度将迎改革,两部门邀您提建议》)

    责任编辑:陈凌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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