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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中法院建立十项重点工作月度常态化督导机制

2020-07-29 21:4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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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渝中法院出台《关于建立十项重点工作月度常态化督导机制的实施方案》,坚持将审务督导与政务督导相结合,对十项重点工作的关键环节、关键节点进行月度常态化督导,找准找实问题根源,督促督导精准施策,推动执法办案、司法改革、队伍建设、政务保障等工作平稳有序良性发展,确保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科学配置督导力量

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的十项重点工作月度常态化督导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政治部主任和纪检组长任办公室主任,综合办公室、审管办(研究室)、监察室、法警队、政治部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统筹全院力量确保督导工作取得实效。设置专职督导员,由各部门专兼职党务干部(廉政监察员)担任,发挥上下协调、左右联系职能,确保具体督导任务在各部门落地落实。采用责任部门督导、交叉督导等方式,制定详细的部门督导清单和督导样表,表格化、清单化,确保重点工作不留死角。

二是注重审务督导,全面提升审执质效

将均衡结案、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司法文书送达、评估拍卖保全工作、执行拘留措施运用、案款兑付和诉讼退费、案卷归档等7项涉及审判执行全流程的重点工作纳入督导范围,细化梳理18项具体任务。明确要求各部门每月、每周均衡结案,推动形成良性办案机制。将每月第二周确定为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周,相关部门将结案计划、拟结案日期报送审管办进行调衡反馈和跟踪督办,确保第三季度长期未结案件下降三分之一。将系统内超期未结案件纳入督导范围,要求责任部门、责任人立即整改。对已到账未认领的案款兑付案件进行清单式跟踪督导,要求执行局各承办人每月至少采取1次司法拘留措施,以司法强制力保障胜诉权益实现。

三是落实政务督导,切实提升法院管理

将思想政治与纪律作风、重大敏感案(事)件及安全工作、司法政务保障等情况纳入督导范围,既全面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确保完成审执任务,又围绕思想政治是否过硬、司法作风是否优良、政务保障是否到位等开展督导,坚决杜绝“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等问题。针对信息报送是否规范开展专项督导,对未按照《信息采编管理办法》报送的信息一律不刊发,并向分管领导进行通报。

四是加强考核评估,充分运用督导结果

增设专门《常态化通报专刊》,每月5日前督导责任部门将督导情况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每月10日前领导小组办公室向主要领导汇报同意后印发常态化督导通报,通过“公开晒比”,倒逼各部门增强工作主动性。用好评估考核“指挥棒”,将常态化督导通报情况纳入部门季度绩效考核指标,并作为部门、个人年度评先选优、职务晋级晋升的重要依据。

五是严明工作纪律,层层压实督导责任

明确要求月度常态化督导工作坚决杜绝走过场和形式主义,防止重形式轻内容、重材料汇报轻调查核实等错误倾向,开展督导时应当不少于2人。坚持服务一线原则,提前科学谋划督导具体事项,避免因督导工作影响执法办案的情形。建立十项重点工作月度常态化督导总台账,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要立足大局,协同配合,形成合力,不推诿扯皮。对工作滞后、责任不落实的,适时进行约谈提醒,对督导工作和整改落实不抓紧、不落实,工作懈怠没有成效的部门,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供稿:综合办公室

原标题:《渝中法院建立十项重点工作月度常态化督导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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