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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启庄等涉网络恶势力,假借媒体监督之名犯罪案件一审宣判

浙江高院微信公号
2020-08-14 16:22
长三角政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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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14日下午,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尚启庄、徐列军、万润龙、陈虎等四人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贪污、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虚开发票、伪造国家机关印章、伪造事业单位印章、侮辱国徽一案公开宣判。

主犯尚启庄认罪认罚,判决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11.5万元;被告人徐列军判处执行有期徒刑四年;被告人万润龙认罪认罚,判决执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被告人陈虎认罪认罚,判决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08年2月,被告人尚启庄伪造个人档案,骗取事业编制身份,于2011年2月就任中华工商时报社浙江记者站站长。

2011年2月至2019年1月期间,尚启庄分别纠集被告人万润龙、陈虎、徐列军等人,为谋求网络空间强势地位,假借媒体监督之名,借助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肆意编造不实信息、散播网络谣言,在网络空间起哄闹事、蛊惑网民,严重扰乱公共秩序;为攫取经济利益,该团伙以曝光负面新闻相威胁,以“宣传费”、“广告费”、“论坛费”等为名向四家企业勒索现金280余万元,严重侵犯他人财产;强迫曝光对象采购其推销的商品,销售金额上千万元,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

此外,尚启庄利用职务便利,以新闻中心的名义对外承揽业务,侵吞公款400余万元,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60余万元;通过关系密切的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帮助请托企业承接工程,收受贿赂40万元;为获取发行奖励,指使他人购买假发票,报销票面金额共计200余万元;为骗取事业编制身份,伪造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印章共3枚。

法院认为

被告人尚启庄纠集徐列军、万润龙、陈虎等人,利用传统媒体和信息网络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在行业、领域形成非法影响,在网络空间谋求强势地位,并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利用非法影响,谋取不法利益,严重破坏网络空间公共秩序和社会生活、经济秩序,形成恶势力。

其中尚启庄分别构成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贪污罪、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虚开发票罪、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依法应数罪并罚。

其余三名被告人分别构成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侮辱国徽罪等。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及认罪悔罪表现,法院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被告人家属、部分媒体代表旁听宣判。

(原题为《尚启庄等涉网络恶势力,假借媒体监督之名犯罪案件今日一审宣判》)

    责任编辑:陈建慧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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