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鄠邑法官释法析理 调解纠纷当庭履行
2020-08-21 18:3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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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之为系、以情感人;理之为义、以理服人;法之为道、以法化人。近日,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法官情理法结合、耐心疏导调解,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当庭履行完结。
2019年8月13日上午,原告林慧在被告餐厅从事后厨洗碗工作时,被同事碰落的碟子砸伤右脚后跟。医院诊断为右足跟瓷片割伤,右足跟腱不全断裂。住院期间,餐厅经营者胡康仅负担了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其余费用拒绝给付,因此林慧诉至鄠邑区法院,请求依法判决。





孔子曾有言,“听讼,吾尤人也,必也使无讼乎?”本案“调解+履行”一步到位是中国传统司法文化“无讼”“息讼”理念在现代司法实践中的体现,减轻当事人诉累,提高法院办案质效,有效化解矛盾,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文中人名均系化名)
文字:刘素青
原标题:《鄠邑法官释法析理 调解纠纷当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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