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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关于进一步检举揭发 米俊海、米俊江、翟耀等人黑社会性质 组织犯罪集团违法犯罪行为…

2020-08-27 12:3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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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米俊海、米俊江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公开审判,米俊海、米俊江、于东升、邬凯云、任君、王路然、王学东等组织成员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赌博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寻衅滋事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刑罚。翟耀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彻底查清该集团犯罪行为,鄂尔多斯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进一步梳理筛查,对该集团主要成员翟耀、其他成员刘春宇(刘满旦)、缪候福(缪候蛋)、徐瑞军(皮锤)、廉丙川(廉星)、特日格勒(白小明)、那日苏(阿苏)、阿斯日拉图(阿图)、王震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立案侦办,并全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为全面查清该集团犯罪行为、彻底铲除该集团经济基础,避免黑恶势力死灰复燃欺压残害人民群众,现向全社会公开征集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成员违法犯罪行为线索、隐匿转移财产线索;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曾经受到该黑社会性质组织不法侵害、威胁、恐吓的受害人、知情人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对公安机关尚未掌握并经查实的线索,鄂尔多斯市公安局给予5000—100000元人民币不等奖励。对检举揭发人员进行威胁、恐吓、打击报复、干扰公安机关取证办案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公安机关设立24小时举报电话,安排专人随时接收检举揭发。

联系人:陈警官 15047142640 郝警官 15047142651

惠警官 15049451809

举报电话:0477-8582036

来信来访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森凯威酒店317室

特此公告。

编 辑丨苏海城

编 校丨魏汉中

主 编丨唐建权

审 核丨于小村

出 品:内蒙古警界全媒

原标题:《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关于进一步检举揭发 米俊海、米俊江、翟耀等人黑社会性质 组织犯罪集团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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