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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霆行动】重拳出击铁腕惩赖 多措并举保障民生

2020-08-28 17:1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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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吴法院

近日,孙吴法院将一起被执行人非法处分被查封财产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孙吴法院于2019年4月8日立案执行吴某某、李某某与杨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杨某某在其他案件中执行回张某某名下的房屋,据此孙吴法院于2019年4月10日依法查封登记在张某某名下为杨某某所有的位于伊春市乌伊岭区幸福小区5期公租房中1-2层所有的车库及门市,并依法向伊春市乌伊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杨某某在房屋被查封的情况下,将被查封的房屋出售给其他人,导致案件无法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条的规定,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是指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杨某某在明知房产和车库被孙吴县人民法院查封的情况下,私自处分查封房产和车库的行为,构成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据此,孙吴法院将本案移送公安立案侦查。

近年来,法院在案件执行当中,被执行人运用各种方式规避执行,通常表现为非法转移、隐藏、变卖名下财产。加大对被执行人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被执行财产的打击力度,将为执行案件顺利执行提供保障,更好的维护司法权威,保障申请人的利益。

逊克法院

为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依法切实保障农民工、生活困难群众等弱势群体权益,逊克县人民法院提出对涉民生案件再部署、再出发,多举并措推动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逊克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按照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等八类案件建立执行台账,执行局局长进行督办,集中办理、限期执结,对未按期履行的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情节严重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且完善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立案后立即对被执行人名下存款、车辆、房产等财产信息进行查控,发现财产后立即采取冻结、查封、扣押手续,进行财产处置后由执行指挥中心干警发放给申请人,做到查、冻、扣、出款“一条龙”工作模式,提高执行效率,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其中,在办理涉黑龙江某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系列案件过程中,在网络查控反馈中发现该公司账户内有存款,执行人员立即进行冻结,并送达相关法律文书,随即对该账户内91299.00元存款进行司法扣划,并及时发放给当事人,从立案到执结仅用5天时间,5起涉追索劳动报酬案件得以执行完毕。

截至2020年8月,逊克县人民法院共执结涉民生案件17件,执行到位标的161020.00元,限制高消费3人,面对疫情,执行干警执行步履不停,创新执行模式,因无法约见当事人,就通过微信视频、手机短信、电话录音等方式联系,因无法线下办理手续,就加大线上网络查询、冻结力度,穷尽执行措施,用案件的实际执结兑现保障民生承诺。

原标题:《【雷霆行动】重拳出击铁腕惩赖 多措并举保障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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