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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案例】房屋装修起纠纷 法官调处促和谐

2020-08-28 13:5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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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新房装修入住本是一件喜庆的事

但宋某和刘某却因装修产生纠纷

进而对簿公堂

就在双方的矛盾难以调和之时

近日

该案被梨树区法院民二庭法官卜奎林圆满化解

2017年1月13日起,被告刘某在梨树区宏鑫家园购得一户楼房后,先后到宋某的兴发装饰材料商店购买了一些装修楼房材料,共计4113元。楼房装修完毕后,刘某一直未给付宋某材料款,经宋某多次索要,刘某均以种种理由拒绝给付材料款,宋某为此诉至法院。该案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经法庭调查和刘某反诉,原来刘某拒不付款的原因是:刘某购买宋某的大板在装修完毕后不久,家具就多处爆裂。为此,刘某便以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为由拒绝给付材料款,后来虽经双方相互协商,也未能达成和解协议。刘某要求宋某包赔购买板材的经济损失和人工费,宋某坚持让刘某给付其所欠的所有材料款,一时间,双方互不相让,各执己见,分别在法庭上表达着各自的诉求,矛盾十分尖锐。

承办法官卜奎林认为刘某提交的相关证据难以真实反映房屋装修的具体问题,若由其申请鉴定,必然将拉长案件处理周期,增加双方当事人讼累,并且更不利于解决双方矛盾,遂决定带领陪审员、书记员、宋某和证人共同前往刘某家装修现场查看。经现场勘验核实,卜法官发现床板、橱柜、衣柜等家具多处有爆裂的痕迹,装修板材确实存在质量问题,作为产品出售方的温某理应承担责任。

面对眼前的事实,宋某也感觉自己理亏,没有想到板材质量问题会这么严重,因而表现出愿与刘某和解的意向。而刘某因一直未给付材料款要求宋某包赔损失的理由又不充分,卜法官便凭借多年的审判经验,抓住这个矛盾焦点,探明双方心理,寻求当事人的利益平衡点,不失时机的进行居中调解。卜法官首先从法、理、情三个层面疏导矛盾,缓和当事人的对立情绪,然后,让双方心平气和的沟通,拿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卜法官再从中面对面、背靠背的“和稀泥”。

最终,双方各自做出了让步,宋某自愿放弃了要求刘某给付装修板材3240元及利息的诉讼请求,只要求刘某给付其它材料款873元,刘某同意宋某的意见,也表示自愿放弃反诉所主张的权利,双方握手言和,达成一致意见。当天下午,刘某就来到梨树区法院将873元材料款交付给民二庭,并向卜法官连连致谢。

稿件来源:王振山 陆昱名

原标题:《【调解案例】房屋装修起纠纷 法官调处促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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