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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业区当众行凶:“慈溪舞蹈教师被杀案”罪犯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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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的被告人吴益栋故意杀人一案,近日经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死刑。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后,向吴益栋进行了宣告,并于8月31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对吴益栋执行了死刑。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执行死刑前,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安排吴益栋会见近亲属。
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确认:被告人吴益栋与被害人陈某某(女,殁年22岁)2017年初结识相恋,后因关系不和分手。2018年8月1日20时许,吴益栋在陈某某下班后驾车尾随,陈某某发现后在慈溪市某商业区下车躲避。吴益栋将陈某某残忍杀害后逃离现场,随后到公安机关投案。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被告人吴益栋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吴益栋因与恋人分手后纠缠复合不成,预谋报复,跟踪被害人至商业区持尖刀当众行凶泄愤,致人死亡,犯罪动机卑劣,手段残忍,情节、后果严重,应依法惩处。被害人陈某某对案发无过错,吴益栋虽有自首情节,但不足以从轻处罚。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据此,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对被告人吴益栋判处死刑的刑事裁定。
(原题:“慈溪舞蹈教师闹市被杀案”罪犯吴益栋今日被执行死刑)
责任编辑:张军
校对:栾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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