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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60元!私自挪用群众医保金受严重警告处分

2020-08-31 22:3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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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向你们反映问题才三天时间,我去年多缴纳的1080元医疗保险金就退回来了,太感谢你们了,你们及时维护了我们群众的利益……”保山市昌宁县温泉镇松山村一群众在接到信访举报回访电话时对县纪委监委帮其解决了问题表示感谢。

原来,5月23日,昌宁县纪委监委干部在温泉镇松山村田头村民小组入户开展“大接访大下访大走访”活动向群众了解扶贫政策落实情况时,有一建档立卡户群众向走访人员反映,他家去年9月按每人250元的标准向村里预交了2020年6个人的医疗保险金共1500元,之后各级相关部门通知建档立卡贫困户每人政策补助180元,因此个人只需要缴纳70元,而至今他家多交的部分仍未退还,小组里像他家一样还有几户也没有退还。

在接到群众反映后,县纪委及时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在开展核实的过程中,该村委会副主任李成波主动交代,在2019年9月代收代缴2020年医疗保险金工作中,多收了村里建档立卡贫困户11户共42人多交的7560元,但未将多收的钱退还群众,而是私自扣留了群众多交的医疗保险金用于个人生活支出。5月26日,李成波将自己挪用的7560元医疗保险金足额退还给了11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后李成波因违反群众纪律,危害群众利益,同时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这是昌宁县纪检监察机关主动下沉,变坐等问题线索“上门”为主动“上门”找问题线索,为群众解决困难问题的真实写照。

据悉,2019年来,昌宁县纪委监委在全县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开门大接访基层大下访入户大走访”活动,实行定人、定时、定村、定量的工作方法,由常委带队,将工作责任和13乡镇的走访任务明确到人,做到一月一报告、一年两例会,实现举报在一线受理、监督在一线跟进、线索在一线发现,并把每一次接访下访走访变成宣传群众、引导群众、服务群众的过程,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切实让群众切实感受到身边的事情有人管、利益有人护、腐败有人查。

截至目前,在“三访”中该县共发现和收到群众反映问题148件,检举控告46件,已办结39件,正在办理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件4人,问责2件4人,提醒谈话26人。

“自开展纪检监察干部‘三访’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得到增强,群众身边的一些腐败和作风问题得到纠正和查处,群众满意了,纪检监察干部也有了真实的获得感。”县纪委监委负责人介绍道,下一步,该县将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总结分析存在问题,把主动下沉发现查找问题和鼓励群众举报问题有效结合,进一步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为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助力。

来源 / 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昌宁县纪委监委

作者 / 苏勇洁 曾春

(转自:清风云南微信公众号)

主办:云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

承办:《法治日报》云南记者站

原标题:《7560元!私自挪用群众医保金受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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