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以案说法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湄潭这对夫妻双双领刑

2020-09-02 10:0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8月31日,湄潭法院对涉案金额达八千余万元,被害人达百余名之多的被告人管某敏、金某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管某敏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三十万元;被告人金某利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责令被告人管某敏、金某利共同退赔尚未收回本金的被害人田某琴、龙某永等90人的经济损失,并继续追缴二被告人的违法所得。宣判后,二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服判。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管某敏、金某利系夫妻关系。2012年以来,被告人管某敏、金某利在湄潭县经营“贵州省湄潭县阳光汽车有限公司”“湄潭县管某敏莱芙蔻美容中心”期间,因资金匮乏等原因,在未取得从事金融业许可资质的情况下,以公司需要资金周转、扩大经营、装修美容院等为由,通过口口相传的方式进行公开宣传,许诺高额利息回报,并承诺在一定时间内还本付息,共向108名社会不特定对象非法吸收资金共计80,124,563.25元。所吸收的资金未进入阳光汽车有限公司、莱芙蔻美容中心账户,也未建立相应的账务资料,全部打入管某敏的个人账户。期间,管某敏、金某利将非法吸收的资金部分用于阳光汽车有限公司、莱芙蔻美容中心的经营,部分用于向108名集资人还本付息,部分用于生活开支,其余部分无法查清去向,最终造成90名集资人的损失达39,364,672.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管某敏、金某利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在未取得从事金融业许可资质的情况下,向社会不特定对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且属于“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综合二被告人所具有的自首、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本案中,被告人管某敏、金某利在未取得从事金融业许可资质的情况下许以高利,承诺还本付息,向社会108人非法吸收资金,最终导致90人资金损失3900余万元,数额巨大。

小编提醒

投资理财本是好事

但万不可轻信那些

“零风险、高回报”的投资项目

不可为了眼前的“高息”

而忽视本金的安全

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投资须谨慎,投资更需合法

来源:湄潭审判

整理:蔡莎莎 郭知青

原标题:《以案说法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湄潭这对夫妻双双领刑》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