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大快人心!永福砸车窗盗贼终于判刑了!

2020-09-04 16:5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2018年开始,

广西永福县多名车主到公安机关报警

称自己停放在县城小区或路边的汽车

车窗被人恶意砸坏,车内物品丢失。

至2020年,上述情况愈加频繁,

仅2020年1月至4月,就有11辆车的车主

因车窗被砸、车内物品丢失而报警,

盗贼恶劣的作案手法,

让永福很多车主都紧张起来了。

2020年4月,在家吸食毒品的廖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并予以行政拘留,经核查,廖某就是频繁在永福县城砸窗盗窃的盗贼,廖某对其盗窃行为供认不讳。同年8月,永福县人民检察院向永福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廖某犯盗窃罪。法院依法经公开庭审并当庭宣判,一审判决被告人廖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六千元。

2018年5月的一天凌晨,廖某因吸食毒品后无法入睡,再加上吸毒和手机赌博没有钱,廖某想到曾听别人说过因车门没有关好车内物品被盗的事情,于是也想通过偷盗路边车内物品获取毒资。刚开始,廖某只是通过拉车门方式盗窃未关好车门的车内物品,此时多数盗窃的车辆为面包车。

后来,廖某发现很多“好车”内有“好东西”,于是自2018年9月开始,廖某便开始用石头、弹弓、铁珠等砸车窗,再通过其他工具将车门打开盗取车内物品。据廖某供述,其偷盗永福各小区及路边车辆约40余辆。期间,有一次还通过在车内盗窃到的钥匙进入被害人家中行窃。截止到公诉阶段,因廖某盗窃行为向公安机关报案共17起,盗窃物品价值两万余元,盗窃现金一千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廖某以非法占用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达两万元,且有入户行为,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廖某因吸毒等违法活动以破坏性手段盗窃公私财产,且有前科,法院酌情对其从重处罚;廖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认罪认罚,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漫画插图源自网络

文字:潘玉洁

编辑:曾兰秀

审核:文中杰

坚决扫除黑恶势力,

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永福县扫黑办举报热线:

0773-8512531

永福法院扫黑除恶举报热线:

0773-8510448

原标题:《大快人心!永福砸车窗盗贼终于判刑了!》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