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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快人心!永福砸车窗盗贼终于判刑了!
2018年开始,
广西永福县多名车主到公安机关报警
称自己停放在县城小区或路边的汽车
车窗被人恶意砸坏,车内物品丢失。
至2020年,上述情况愈加频繁,
仅2020年1月至4月,就有11辆车的车主
因车窗被砸、车内物品丢失而报警,
盗贼恶劣的作案手法,
让永福很多车主都紧张起来了。
2020年4月,在家吸食毒品的廖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并予以行政拘留,经核查,廖某就是频繁在永福县城砸窗盗窃的盗贼,廖某对其盗窃行为供认不讳。同年8月,永福县人民检察院向永福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廖某犯盗窃罪。法院依法经公开庭审并当庭宣判,一审判决被告人廖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六千元。
2018年5月的一天凌晨,廖某因吸食毒品后无法入睡,再加上吸毒和手机赌博没有钱,廖某想到曾听别人说过因车门没有关好车内物品被盗的事情,于是也想通过偷盗路边车内物品获取毒资。刚开始,廖某只是通过拉车门方式盗窃未关好车门的车内物品,此时多数盗窃的车辆为面包车。
后来,廖某发现很多“好车”内有“好东西”,于是自2018年9月开始,廖某便开始用石头、弹弓、铁珠等砸车窗,再通过其他工具将车门打开盗取车内物品。据廖某供述,其偷盗永福各小区及路边车辆约40余辆。期间,有一次还通过在车内盗窃到的钥匙进入被害人家中行窃。截止到公诉阶段,因廖某盗窃行为向公安机关报案共17起,盗窃物品价值两万余元,盗窃现金一千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廖某以非法占用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达两万元,且有入户行为,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廖某因吸毒等违法活动以破坏性手段盗窃公私财产,且有前科,法院酌情对其从重处罚;廖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认罪认罚,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漫画插图源自网络
文字:潘玉洁
编辑:曾兰秀
审核:文中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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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大快人心!永福砸车窗盗贼终于判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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