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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规定: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官方5小时内必须发声

李家林 鲁先红 郭云涛/微信公众号“聊时局”
2020-09-07 15:04
中国政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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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新的应急预案)由省政府印发实施。原由2005年12月开始实施的《安徽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新的应急预案中,“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占据突出版块,明确了突发事件发生后,谁来说,怎么说,说什么?

突发事件,是当下最受网民关注的社会风险之一,加之其具体发展情况的不确定性会大大降低公众的安全感,从而引发社会高度关注。新的应急预案要求,各级应急指挥机构要制定统一的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方案,与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同时研究、同时部署、同时行动。

谁来说?新的应急预案要求,信息发布由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或其设立的应急指挥机构按照有关规定组织。

突发事件出现后,新闻发布和信息公开的时间往往非常紧迫。新的应急预案要求,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或应急指挥机构要第一时间通过主流媒体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最迟要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最迟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发生较大、一般突发事件后,要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根据处置进展动态发布信息。

怎么说?新的应急预案要求,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通过新闻网站和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以及提供新闻通稿、举行新闻发布会或接受媒体采访等。

信息发布应该说什么?信息发布的本质并非单向的信息通报,而要实现双向的对话交流和互动沟通。新的应急预案要求,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要加强网络媒体和移动新媒体信息发布内容的管理和舆情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迅速澄清谣言,引导网民依法、理性表达意见,形成积极健康的社会舆论。

此外,新的应急预案明确规定,未经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参与处置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事件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应急处置的虚假信息。

(原题为《安徽规定: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官方5小时内必须发声》)

    责任编辑:蒋子文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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