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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名在逃人员被通缉,见到请举报!

邢台公安
2020-09-09 16:4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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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厉打击犯罪,进一步加大追逃力度,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近日,临西县公安局公开通缉17名在逃人员。

临西县公安局呼吁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有关线索,请及时拨打110报警或联系办案民警。对提供线索的举报人、协助缉捕有功的单位或个人,公安机关将视情给予500至5000元的奖励。

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隐瞒、包庇、容留在逃人员或为其提供便利条件的,一经查实,一律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公安机关敦促在逃人员,尽早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举报电话:110

杨警官:15369950666

张警官:17733006886

举报邮箱:382013084@qq.com

通缉名单

01

刘坤坤,女,汉族,1990-06-24出生,户籍地:临西县临西镇王路寨村252号,居民身份证:130535199006240425。

02

潘敏敏,女,汉族,1993-10-22出生,户籍地:临西县东枣园乡前冯村16号,居民身份证:130535199310224120。

03

范瑞旺,男,汉族,1989-08-10,户籍地:河北省邢台市临西县东枣园乡范八里村392号, 居民身份证:130535198908104196。

04

高学森,男,汉族,1990-02-13出生,户籍地:临西县吕寨镇吕寨村50号,居民身份证:130535199002133112。

05

郭之贵,男, 汉族,1965-08-05出生,户籍地:河北省威县顺城东路416号,居民身份证:132235196508050412。

06

胡永海,男,汉族,1966-09-06出生,户籍地:临西县尖冢镇乔屯村563号,居民身份证:130535196609061414。

07

李洪涛,男,汉族,1978-04-24出生,户籍地:河北省邯郸市馆陶县馆陶镇政府街1号,居民身份证:130433197804240019。

08

李义强,男,汉族,1979-09-04出生,户籍地:临西县摇鞍镇乡中贺伍庄村208号,居民身份证:130535197909042113。

09

林建涛,男,1975-12-04,汉族,户籍地: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 广府镇南街一区5号,居民身份证:13213319751204621X。

10

刘瑞虎,男,汉族,1984-10-01出生,户籍地:临西县临西镇前堤口村401号,居民身份证:130535198410010475。

11

马登月,男,汉族,1992-07-14出生,户籍地:临西县大刘庄乡马刘庄村48号, 居民身份证:130535199207140818。

12

马志坚,男,汉族,1998-01-28出生,户籍地:临西县东枣园乡大十二里村195号,居民身份证:13053519980128411X。

13

么广振,男,汉族, 1985-02-28,户籍地:山东省冠县东古城镇平村306号,居民身份证:37152519850228103X。

14

孙秀良,男,汉族,1960-04-30出生,户籍地:临西县下堡寺镇东留善固村285号,居民身份证:130535196004302414。

15

武俊法,男,汉族, 1971-03-05出生,户籍地:山东聊城市临清市烟店镇樊庄村83号,居民身份证:372502197103057171。

16

胡月,女,汉族,1994-05-16出生,户籍地:临西县老官寨镇白庄村109号,居民身份证:130535199405163527。

17

由久玉,男,汉族,1976-02-20出生,户籍地:临西县吕寨镇杨集村160号,居民身份证:130535197602203111。

在逃人员投案攻略

攻略1:自今日起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的,属自首。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

攻略2:由于客观原因,本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到司法机关投案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案。

攻略3: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视为自动投案。

攻略4: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在逃人员送去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

攻略5:在逃人员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以及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或者有积极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在逃人员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警察蜀黍还有几点友情提醒

一是在逃人员要认清形势,珍惜机会,尽快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的,司法机关将依法惩处。

二是任何人不得为在逃人员提供隐藏处所、财物、交通工具、为其通风报信,或者提供其他便利条件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在逃人员。经查证属实,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凡知悉在逃人员情况、信息的公民,都有义务向公安、司法机关进行检举揭发。

四是公安、司法机关将对检举揭发人员依法予以保护和保密。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民警奉劝负案在逃人员,马上丢掉幻想,及早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试图违法犯罪、铤而走险的危险人员,要立即悬崖勒马;敢于顶风作案的违法犯罪分子,公安机关将严惩不贷!

举报方式:110

认清形势,珍惜机会,

尽快投案自首!

争取宽大处理才是唯一出路!

信息来源:临西县公安局

原标题:《17名在逃人员被通缉,见到请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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