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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调解第十五期

法润临沭
2020-09-14 10:2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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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调解

第十五期

调解头条

本周,临沭县司法局青云司法所“三员会诊法”发挥重要作用,郑山司法所的老兵调解也独具特色,临沭所的“五全调解”机制、蛟龙所的“无痕调解”继续引领调解工作。其他司法所也继续发挥着维护基层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截至目前,全县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405件,调解成功率达98%,

青云所:婆媳关系起纠纷

三员会诊化矛盾

近日,临沭县青云镇赵窝村的老人卢老太来到村调解委员会,请求调解委员会调解婆媳间的纠纷。原来,卢老太一家一直很和睦。因为孩子到了入学的年龄,卢老太儿子一家搬到县城居住。因为儿子儿媳都要上班,孩子接送成了问题。卢老太的儿媳希望卢老太搬到县城居住,方便接送孩子。卢老太因为不适应城里的环境不想去,因此婆媳俩产生矛盾。

根据案情,村调委会立即邀请村“三老”志愿服务队的卢姓调解员进行调解。因为调解员在本家族中具有很高的威望,婆媳二人对调解员的话也很信服。调解员先从家庭团结和睦的角度劝说二人,又分别从双方的立场角度,最终让她们婆媳达成共识:儿媳今后愿意改变不满态度,各方面尊重婆婆,有事多商量、多沟通;婆婆答应周一至周五居住在县城,帮儿媳接送孩子,力所能及地做些家务。周末儿媳把婆婆送回老家。

三员会诊法

充分发挥退休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长期工作生活在农村生产生活一线、农村阅历和基层经验丰富、群众基础好的优势,处理化解各类家庭矛盾纠纷、邻里关系纠纷。从社会道德、家庭伦理等人文角度化解纠纷,实现人民调解无痕化,构建和谐美丽幸福家园。

调解故事

1.

临沭所

“五全调解”化解人身损害纠纷

9月8日临沭人民调委会接到城里派出所“公调对接”机制下调解申请后,联合城里派出所,立即启动五全调解机制,第一时间全速介入,了解情况,全程跟进,全力化解,靠上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同时全力动员当事人的妻子、父亲,姐姐介入到调解中,用亲情感化当事人,经过多方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各让一步,就赔偿达成一致意见,现场转账4000元人民币,并签字按手印,一场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调解感悟

“五全调解”机制是在辖区开展调解工作的实践中形成的,“全”即是圆满,体现了中国人追求圆满的美好追求,同时也体现了临沭街道“愿无讼”调解品牌立足群众需求,“化解纠纷,惟愿无讼”的调解理念!

2.蛟龙所:损人利己起纠纷 公道调解化无痕

蛟龙镇下宅子村村民李某臣与李某云因土地排水纠纷产生冲突,李某臣来司法所申请调解。司法所专职调解员袁合龙、胡怀彪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化解。经调查,该纠纷系由李某臣私自开水口引起,并最终导致李某云耕地被淹。所幸积水很快排出,未造成重大损失。调解员从公义角度批评了当事人李某臣损人不利己的行为,并结合排水现状为双方当事人拟定调解协议,规定李某臣所开水口恢复原状,双方所修挡水堰均不得人为改变水流流向。双方当事人李某云与李某臣均表示认可,并先后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捺印,纠纷圆满化解。

调解感悟

公道至上原则是“无痕调解”四大原则之一,贯穿所有调解活动始终。调解的目的是为了主持公道、止争和谐,这就要求在调解活动中细致调查、分辨是非,为受害方仗义执言、主持公道。因此我们在“无痕调解”模式下干调解工作,一直坚持十六字方针:“一身正气、光明磊落、态度鲜明、敢说硬话。”所谓刚柔相济、恩威并施,庶乎近也。

调解工作动态

临沭所·化解两起纠纷

临沭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到“公调对接”机制下,城南派出所要求处理河口南村民葛祥光与葛祥明兄弟俩家庭纠纷的联合调解申请后,立即启动五全调解机制,迅速反应,派出专职人民调解员姚广军、孙永俊第一时间全速介入调解,同时动员河口南村村干部以及相关庄邻参与到调解中,一开始双方当事人情绪紧张,专职人员调解员分开做当事人工作,姚广军给老大做工作,孙永俊给老二做工作,通过一个下午的反复工作,目前虽然未达成协议,但双方表示愿意让步,随时接受后续调解,两名专职人民调解员会继续全程跟进,全力化解,直至矛盾纠纷完全化解。

临沭街道人民调委会调解员吴民成功化解一起交通事故纠纷

郑山所·老兵调解显担当 人民调解“零跑趟”

“80多岁的老母亲依然吃力的当着村里的环卫工,作为弟弟的班某恒整天用老式的脚蹬三轮车拉着20多岁患有严重智障的儿子,每每想起这个场景,我的内心就会心酸不已,兄弟之间的问题我一定一管到底”老兵调解员王世民这样说。

2002年作为哥哥的班某科在外工作,由弟弟班某恒代为办理建房事宜,并花费316元手续费,如今因房屋归属问题产生纠纷。面对兄弟水火不容、互不相让的强硬态度,王世民迎难而上,用热心、真心、耐心暖化人心,从情理、道德、法律多方面分析沟通,最终一件从5月26日至8月23日历时3个月零7天的“百日调解”在调解员王世民、工作区工作人员、村委干部的见证下圆满解决,亲情之花得以绽放。

蛟龙所·化解两起土地纠纷

蛟龙镇吴家后村村民吴某伟与吴后村委之间因换地问题产生纠纷,申请调解。司法所指派专职人民调解员胡怀彪赴该村现场调解。经现场勘察并与纠纷双方深入交流,调解员初步拟定调解方案,待双方充分协商后再行签字。

蛟龙镇下宅子村村民刘某青与同村马某彩土地相邻,因边界产生纠纷,申请调解。蛟龙司法所专职人民调解员袁合龙、胡怀彪冒着烈日到现场开展田间调解。经辛苦做工作,纠纷双方均表示以后和平相处,不再采取冒火行为激化矛盾。

玉山所·化解债务纠纷

9月9日,玉山镇调解员李圣贵和工作区一起,到玉山镇某村,调解一起2000年左右的债务纠纷,起因是一名吴姓人员拿着一份收据,找到现在的村委索要债务,因为时间跨度太长,债务具体情况扑朔迷离。调解员先是查看了收据,以及其他证据材料,又了解了当时的村干部,最终确定了纠纷的情况,最后,调解员和工作区、村干部一起协商,确定了下一步的还款方案,当事人对此方案表示同意,一起纠纷得以化解。

石门所·联合调解化解土地纠纷

2015年徐庄村刘某雷在园田建房时占用了刘某动的土地,约有0.3亩,双方当时约定了补偿方式,不曾料想,此事因多种原因竟然拖了五年之久仍然未得到解决。

近日,刘某动到司法所反馈了此事,要求刘某雷补偿占地费用。石门司法所在受理该纠纷后,立即与工作区及村里组成了联合调解小组,着手处理该起纠纷。司法所先后到徐庄村大队部、盖楼现场了解情况,与村干部、附近邻居及双方当事人沟通,调查了解情况,经多次劝说和现场调解,刘某雷一次性给予刘某动占地费用3万元,刘某动也不再因此事向刘某雷索要其他损失和费用,拖延了五年之久的纠纷终于有了双方都满意的结果。

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和谐临沭

原标题:《临沭调解第十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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