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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普查大点名!张北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您来看看都普什么~

2020-09-15 11:2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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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都是国的宝

普查一个不能少

人口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已经成功进行过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分别在1953年、1964年、1982年、1990年、2000年、2010年。

2020年,也就是今年,我国将进行第七次人口普查。

为更好地支持配合这次

全国大点名

这些“小知识”

你需了解……

2020年我国第七次人口普查

人口普查需知

1.第七次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0时。

2.人口普查登记的对象: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人口查登记内容: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4、登记原则:采用按现住地登记的原则,每个人必须在现住地进行登记,普查对象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的户口登记地要登记相应信息。

注意:记住这一个时间点:2020年11月1日零时!

人口普查对象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为了充分保护人口普查对象的合法权益,赢得普查对象对普查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全国人口普查查条例》在保护人口普查对象的权利方面作了严格规定:一是人口普查对象提供的资料,应当依法予以保密。二是单个人口普查对象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作为对人口普查对象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不得用于普查以外的目的。三是人口普查中获得的原始普查资料,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存、销毁。四是对泄露或者向他人提供单个普查对象资料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为了确保人口普查对象依法履行普查义务,《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人口普查对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人口普查所需的资料。我们相信所有普查对象都会积极支持、认真配合人口普查工作。

普查员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普查员在普查中有权就与人口普查项目有关的问题询问普查对象,有权要求普查对象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信息,普查员不得伪造、篡改人口普查资料,不得要求普查对象提供不真实的人口普查资料。普查员在执行普查任务时,应当主动出示普查证件,并对在人口普查中所知悉的单个普查对象的资料或家庭情况,依法履行保密义务。

人口普查的特殊规定

现役军人、武警,由军队或武警机关负责登记,不在本普查小区登记;判刑、劳教人员,由公安、监狱或劳教机关进行普查,不在本普查小区登记。

初中及初中以下住校学生、幼儿园全托孩子,一律在其家中登记居住人口,视为2020年10月31日晚居住在家中。初中及初中以下学生在外就读,并随家人在学校附近租房居住的,现住地要登记为外来居住人口,户口登记地要登记为外出人口,高中、大学住校生应严格按调查对象的规定,调查标准时间居住在学校的一律在学校登记为外来居住人口,户口登记地要登记为外出人口。

居无定所的人,只要2020年10月31日晚住在属于本普查小区的地界,无论是桥洞、码头、窝棚,还是其他露天场所,就在该普查小区登记。也就是说,在哪里发现就在哪里登记。

普查登记的对象

登记对象为普查小区内的全部人口。即2020年10月31日晚住本普查小区的人口和户口登记在本普查小区但2020年10月31日晚未住本普查小区人口。

分为两种情况:

1、2020年10月31日晚住在本普查小区的人,不管其户口登记在何处。包括户口在本村(居)委会的人口,也包括户口在外村(居)委会的人口。

2、户口登记在本普查小区,但2020年10月31日晚未住本普查小区的人,无论其外出时间长短、外出原因如何,均普查登记。

境外人员

2020年10月31日晚居住在本普查小区内的港澳台和外籍人员,登记境外人员普查表。

死亡人口调查表的登记对象

死亡人口调查表的登记对象是在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这12月中本普查小区的死亡人口(不包括死亡的境外人员)。

注意:无论普查员入户登记是哪一天,普查登记的人口及其各种特征都是反映标准时点(2020年11月1日0时)的情况。

部分素材来源:中国信息报

编 辑:张彦欣 连椿蜚

责 编:叶瑞东

监 审:王鹏飞

总 监 审:郭海龙

转载请注明:美丽张北

原标题:《人口普查大点名!张北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您来看看都普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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