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正宁县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开始了,您缴费了吗?

2020-09-15 11:0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根据庆阳市医疗保障局、庆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庆阳市税务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精神,2021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作已经开始,您缴费了吗?

一、缴费时间

2020年9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二、缴费标准

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标准为个人缴纳280元/人,各级财政补助最低550元。

三、待遇享受期

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四、享受的待遇

城乡居民参保后,可以按政策享受以下基本医疗保障待遇:

1.普通门诊待遇(每人每年60元);

2.住院基本医疗保障待遇;

3.大病保险待遇;

4.“两病”(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专项保障待遇;

5.门诊慢性特殊疾病医疗待遇;

6.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重大疾病患者等困难人员享受医疗救助待遇。

五、缴费方式

(一)微信、支付宝在线缴费

请打开【微信】客户端,然后根据以下步骤操作:

1.依次点击右下角【我】-【支付】-【城市服务】

2.上滑界面,找到并点击栏中【社保】

3.依次点击【甘肃社保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4.进入自助缴费界面,输入参保居民身份证号、姓名、缴费年度并确认参保地后点击【下一步】,支付完成后完成缴费,参保人可截屏“电子缴费凭证”。

(二)指定商业银行缴费

参保人员持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农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等指定银行各营业网点柜台缴纳(或自助登录手机银行进行缴纳)。

(三)全额或定额资助缴费

以下特殊参保对象实行个人先缴费,后通过“一卡通”全额或定额资助。

1.医保参保全额资助对象:城乡低保全额保障对象(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对象、农村低保一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孤儿。

2.医保参保定额资助对象:城乡低保差额保障对象(城市低保差额保障对象、农村低保二、三、四类保障对象)、建档立卡人口、农村计生两户、城市困难群众等人员。

六、温馨提醒

1.当年出生的新生儿,监护人应自出生之日起90天(含)内,按规定为该新生儿办理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并缴纳相关费用。参保缴费后,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10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新生儿,因户籍等问题当年未能参保缴费,监护人可在新生儿出生之日起90天(含)内为该新生儿办理次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并缴纳相关费用,并自出生之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在正宁县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社保卡等资料在所在乡镇(或社区)进行参保新增登记后再缴费。

3.参保人员在指定银行营业网点或通过手机银行、微信、支付宝等在线方式缴费时,请务必确认缴费身份信息和参保地信息是否正确,若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所属乡镇或社区医保工作人员予以更正,否则可能影响本人的医疗保障待遇。

4.以前错缴至正宁县以外的,今年缴费时,请务必仔细核对自己的缴费信息,必要时要先删除正宁县以外的缴费信息(特别是在县外以前参加过医疗保险,2021年想在正宁县参加医疗保险的人),然后本人到所在的乡镇或社区进行参保信息新增登记后再缴费。如遇具体问题,请及时咨询所属县税务部门或医保部门。

5.参保人员因工作、上学等原因在正宁县外常住的,可以选择参加正宁县的城乡居民医保,也可以选择长期居住地的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中的一种,坚决不能重复参保缴费。如果在正宁县以外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的,请及时将个人参保缴费的凭据资料给户口所在行政村复印一份进行备案。

6.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为了防止参保信息有误,预留纠错时间,请广大城乡居民尽量在12月20日前完成参保登记和缴费,以免影响个人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正宁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9月14日

来源:正宁医保

原标题:《正宁县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开始了,您缴费了吗?》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