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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贺州市法院这些集体和个人获自治区高院表彰!
9月1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决定,对全区法院审判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黄灵峰、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盘桂淑荣获“全区优秀法官”;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荣获“全区法院办案标兵(集体)”;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陈小坤、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樊伟彩、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李永慧荣获“全区法院办案标兵(个人)”。
八步区法院刑事审判庭
近三年以来,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全体干警始终立足审判职能,依法、公正、及时地审理好各类刑事案件,不断改进审判方式,提高审判水平,为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2017年至2019年共受理刑事案1906件2425人,集体办案数连续三年位列全市法院同业务类集体前列,人均办案数量多,办案质量高,承办重大疑难敏感案件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好。2020年,荣获全区法院办案标兵(集体)表彰。
黄灵峰
现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二级法官。黄灵峰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历经刑事审判庭、速裁庭、立案庭等部门,在各个岗位上,都能做到忠于职守、公正为民,因工作表现突出,2017年荣获全市法院“百日清案”先进个人、“2011-2015年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2018年获得全市法院个人嘉奖、2019年荣获“贺州市直机关2017-2018年度优秀共产党员”、2020年荣获荣获全区优秀法官表彰。
盘桂淑
现任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2013年至今,她共审结刑事案件795件,无一起冤假错案。也获得诸多荣誉:2014年、2015年连续两年被评为贺州市法院“办案标兵”,2017年荣立贺州市法院个人三等功,2018年荣获全区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2019年被自治区高院记个人二等功。2020年,荣获全区优秀法官表彰。
陈小坤
现任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2011年进入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她先后在刑庭、民三庭、速裁团队工作。2013荣获本院机关先进个人、2015荣获全市法院先进个人,2017年荣获“贺州市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2020年,荣获全区法院办案标兵表彰。
樊伟彩
现任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在审判工作中,樊伟彩立足本职,认真负责,勤勤恳恳,努力提高自身的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出色完成各项审判工作任务。2017年至今,她共受理各类民事及刑事案件1072件,审结959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100%。在审结的959件案件中,无改判案件。2020年,荣获全区法院办案标兵表彰。
李永慧
现任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她是平桂区法院办案最多的员额法官,是同事们眼中的乐天派,是领导眼中的“快枪手”,是老百姓心中的好法官。截至今年11月,李永慧共主办案件675件,其中审结610件,审结率90.3%;当庭宣判案件224件,其中调解67件,撤诉152件,当庭判决5件。所审结的案件,无一件超审限和申诉、上访、缠访或者矛盾激化的情形。2020年,荣获全区法院办案标兵表彰。
让我们一起为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表示祝贺!
2020【第381期】
文章来源: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标题:《优秀!贺州市法院这些集体和个人获自治区高院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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