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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永仁法院建章立制规范干警“八小时以外”行为
建
章
立
制
“八小时外”
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积极预防和最大限度地减少违纪违法行为,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近日,永仁法院印发了《永仁县人民法院干警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试行)的通知》,要求全院干警“八小时外”从事各种活动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审判纪律。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弘扬家庭美德。自觉纯洁社交圈、净化生活圈、规范休闲圈,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
为确保《通知》的贯彻执行,永仁法院
多措并举狠抓落实:
STEP 01
全院干警公开承诺
全院干警签订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承诺书,承诺将加强自身修养,从事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活动,铭记法院工作人员身份,自觉维护法院形象,严格遵守《永仁县人民法院干警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试行)》,倡导积极向上的生活方式,弘扬社会主义价值观,遵纪守法,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自觉接受监督。
STEP 02
领导干部做好表率
领导干部既是八小时以外行为监督管理者,又是被监督者,应当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做好表率。对八小时以外行为的监督管理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STEP 03
职能部门认真开展提醒监督
政治部采取不定期召开有关人员座谈会、个人提醒谈话等方式对干警进行提醒;结合纪律督察工作,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干警八小时以外活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STEP 04
加大监督结果应用力度
把八小时以外行为监督管理纳入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管理,与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相结合,与法院工作人员的任用、晋级、评先、奖励相挂钩。
STEP 05
各内设职能部门联动管理
政治部把干警八小时以外的表现作为年终考核和干部任用的一项内容进行考察;党总支、工会及团支部负责组织干警八小时以外的文体活动;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干警的教育管理,抓好本规定的贯彻落实。
审稿:封颖洁
供稿:杨冬生
编辑:李奕萱
图片来源网络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
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永仁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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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党风廉政】永仁法院建章立制规范干警“八小时以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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