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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 察 公 告
巡 察 公 告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按照市委统一安排,市委第一巡察组从2020年9月21日至11月20日对通辽市公安局党委开展常规巡察。
巡察期间,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重点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以及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主要受理反映市公安局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及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方面处理。
巡察组在巡察期间,设立专门值班电话:16604855089(受理时间为:上午8:30至下午18:00)
专门电子邮箱:16604855089@wo.cn
联系信箱:
1.通辽市公安局大门东20米墙垛下方铁栏杆上
2.通辽市公安局西三楼入口处墙上
3.市委第一巡察组驻地锦江之星(通辽建国路店)4楼426房间外墙
4.交警支队院内机动车业务大厅入口处西侧墙上
5.市林业和草原局办公楼二楼森林公安局电梯间窗口处(电梯对过)
6.老交警院内2号楼出入境接待大厅外西侧墙上
7.通辽市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支队(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叫来河大街璟苑B区北门西50米)大门东侧铁栏杆上
8.公安干校大门东侧墙垛上
接访地点:
1.通辽市公安局主楼523室;2.锦江之星(通辽建国路店)4楼426房间。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巡察组实事求是反映情况,受理信访截止时间为11月15日。
市委第一巡察组
2020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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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巡 察 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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