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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昌县法院 | 怀利民之心,办利民之事

2020-09-23 17:4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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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永昌县法院清河法庭处理了一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纠纷案件,为永昌县水源镇赵沟村五社76户农户追回2017年土地流转租赁费37000余元。

一面锦旗

一种情怀

2016年春季,水源镇赵沟村五社76户农户与永昌县某林业科技有限公司达成了土地流转协议,将位于赵沟村五社的333.22亩土地流转给该公司,进行黑枸杞种植。至2017年底该公司尚有赵沟村五社76户农户的土地租赁费37000余元未付。

2018年年初,该公司致信赵沟村五社农户,表示解除合同,黑枸杞基地由农户自行处理,并承诺尽快给付租赁费,但一直未实际履行。2020年,赵沟村五社76户农户,将该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给付剩余的土地租赁费。清河法庭受理此案后,办案法官考虑到此案纠纷处理的紧迫性,立即详细了解了案件情况,发现被告公司因长期亏损,已名存实亡。清河法庭经过多方联络,终于联系上了该公司的负责人,但其表示人在外地,近期无法回来处理。针对这一情况,清河法庭办案人员只好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向该负责人释法说理,告知其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本保障,土地租赁费若不及时给付可能会影响到农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承办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多次劝导,该负责人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尽快筹措资金向农户支付租赁费,但受疫情管控原因无法到庭应诉,可通过转账向农户给付土地租赁费。一周后,农户代表来到法庭请求撤诉,称被告公司已向他们给付了剩余的土地租赁费,并向法庭赠送了锦旗表示感谢。至此,一起群体性涉农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今后,清河法庭将进一步加强与辖区村社的沟通联系,组织法官干警深入了解农村生活和农业生产情况,加强涉农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强化便民利民措施,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为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来源:永昌县法院

原标题:《永昌县法院 | 怀利民之心,办利民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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