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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城法院助力创文 | 看我们的普法小课堂一举两得

2020-09-23 10:3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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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文明一小步,社会进步一大步。为进一步助力创文,降压道路交通事故及事故带来的纠纷,提高城镇居民交通安全意识,引导交通参与者自觉地遵章守法,9月17日下午,柯城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徐荣华带领民一庭(交通巡回法庭)审判员李海声、吴雯雯走进双港街道五湖村乡村大讲堂,给这里的村民们带去了一场以道路交通安全为主题的普法小课堂活动。双港街道干部、五湖村村两委及部分村民代表参加了本次活动。

活动中,徐荣华首先结合近期的创文活动,向村民们发出文明出行倡议:骑行电动车不载人、不超速,戴头盔、守秩序;要按交通信号灯及交警指挥驾驶机动车,做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时刻记得做个有礼衢州人,主动礼让斑马线。

随后,吴雯雯结合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的裁判实例,从责任认定、损害范围、裁判标准等方面向村民普及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事故后的救济方式。

分享的案例我们一起来看看

案例一

2018年9月2日上午,席某某驾驶车辆行驶至市区某路段斑马线时,在旁边车辆已经停车让行的情况下依旧未减速让行,结果将骑行电动车穿越斑马线的邵某某撞伤。邵某某被送往医院救治,共住院458天,花费医疗费高达86万余元。因邵某某的伤情构成1级伤残,护理程度为完全护理依赖,截止法院判决时,邵某某的损失总金额已达到186万余元。在裁判过程中,考虑到席某某驾驶机动车经过斑马线未减速礼让的行为,法院判决其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赔偿邵某某总损失的90%即168万余元,且还需承担后续医疗费用的赔偿责任。一起事故,既造成邵某某严重的人身损害,整个家庭从此背上沉重的护理责任,也造成了席某某今后长期沉甸甸的债务负担及良心包袱。

案例二

2019年6月7日下午,被告胡某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因操作失控,车辆冲过中央绿化带驶入对面车道,碰撞到由邹某某驾驶的另一辆机动车,造成邹某某当场死亡,车上邹某某的女儿王某被送往医院后也因抢救无效死亡的惨痛事故。两名死者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总损失达251万余元。在裁判过程中,考虑到胡某某严重醉酒后驾车的恶劣情节,法院判决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承保其机动车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因其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驾车行为免除赔偿责任。这也就意味着胡某某需要自己承担高达251万余元的赔偿责任。同时,因其醉酒后驾车造成两人死亡,胡某某还面临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后果。

鲜活的案例教训警醒村民,要遵守交规交法,更要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负责。自由提问环节,村民们还就日常生活中碰到的小纠纷向宣讲人员进行了法律咨询。

活动中,几名法官还对即将实施的《民法典》进行了宣讲,特别对和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婚姻继承、公序良俗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

活动结束后,街道工作人员、村干部纷纷表示此次普法活动不仅带领大家学习了法律知识,提高了遵法守法意识,还助力了创文工作,是一举两得的好活动。

原标题:《柯城法院助力创文 | 看我们的普法小课堂一举两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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