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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妇联规范推广妇女议事会工作

2020-09-23 19:4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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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议事会是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由妇联组织牵头,以村(社区)妇联执委为骨干,以普通妇女群众为主要议事群体的一种议事形式;是妇联组织依照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代表和组织妇女群众参与协商民主,通过多种方式反映群众意见的有效形式,有利于在村(社区)事务中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培树妇女民主参与意识,引导妇女群众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提高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水平。

近期,为了发挥广大妇女群众在投身经济社会发展,参与社会基层组织治理,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蚌埠市妇联在“五牌一簿”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规范和推广妇女议事会工作。

明确议事主体

一般由7至15人组成,妇联主席、妇联执委等基层妇联干部,妇女小组长、社团负责人及离退休老干部、老党员,社工、女企业家、女能人、志愿者、妇女群众等参加。议事会主任由村(社区)妇联主席兼任。根据议事需要,可加入与议题相关的利益方及相关专业人员参加。

明确议事内容

聚焦涉及妇女儿童权益问题,重点关注涉及妇女儿童切身利益的民生热点、难点问题,尤其是留守流动妇女儿童、贫困妇女儿童、病残妇女儿童、单亲母亲、老年妇女等特殊群体和家庭的教育、就业、就医等生产生活问题,遭受家暴、性侵等婚姻家庭权益问题。

明确议事形式

以集中议事为主体,结合走访议事、现场议事、上门议事、接待议事、微信、QQ等新媒体议事、结合当地民俗习惯开展议事等。

规范议事流程

精心组织议事,每次议事要有一名主导者,由村(社区)妇联主席、妇联执委或女大学生村官等担任,做到议事有记录,规范可查。做好议前通知公告,提前发布议事信息,便于更好的向议事会组织者或成员提供议题相关的意见和建议。聚焦议题表达意见,通过结果表决,形成书面决议。

推动议事成果转化

及时将议事结果广泛告知村(社区)妇女群众及利益相关方,对重要议事结果执行情况做好跟进回访,必要时再次组织协商议事。会议召开后15日内将重要建议报村(社区)“两委”,村(社区)“两委”应认真对待,对可行性意见建议要积极采纳。

原标题:《蚌埠市妇联规范推广妇女议事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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