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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车险综合改革“放大招”!地震、台风、洪水……这些情况都要赔付
2020年9月3日,银保监会官网发布了《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本次车险综合改革本着“价格基本上只降不升,保障基本上只增不减,服务基本上只优不差”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消费者权益,维护广大车主的利益。
我市于9月19日起正式实施。那么,本次车险综合改革会对车主带来哪些影响?又会有哪些好处呢?
交强险“提标”商业险“扩面”
改革后,保费最多可优惠50%
其中,“有责”情况下,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至20万元;“无责”情况下,责任限额从1.21万元提高至1.99万元。
在提高交强险赔付额的基础上,《指导意见》还明确,结合各地区交强险综合赔付率水平,在道路交通事故费率调整系数中引入区域浮动因子,浮动比率中的上限保持30%不变,下限从原来的最低-30%扩大至-50%。
也就是说,如果车主三年不出险,改革后的保费最多可优惠50%,比原来的30%多优惠了20个百分点,相当于交强险保费打了5折。
多项附加险不需要再掏钱购买
在商业险方面,多项附加险今后不需要再掏钱购买,直接合并至主险车损险,其中包括“机动车全车盗抢”“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不计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等6项保险责任。
以“不计免赔率”为例:
按照综合费改之前的商车险条款,某车主在一次交通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责任比例为70%,车主没有投保不计免赔附加险,保险公司对应不予赔偿的比例是15%。
假设全部损失10000元,车主承担损失为10000×70%=7000元,保险公司赔偿为7000×85%=5950元,而余下1050元由车主自行承担。而今后,7000元将全部由保险公司赔偿。
车险产品覆盖地震、台风、洪水等主要巨灾风险
《指导意见》还有一个亮点,就是把商业三责险的保额从过去的5万-500万元档次,提升至10万-1000万元档次。
此外,《指导意见》还删除了实践中容易引发理赔争议的免责条款,如地震及其次生灾害等。至此,我国车险产品基本覆盖了地震、台风、洪水等主要巨灾风险。
同一车辆保费可差6倍
泸州车主最高可以享受0.325的折扣率
改革后,商业车险无赔款优待系数将考虑赔付记录的范围由此前的1年扩展至3年。即车辆如在三年内无赔付情况,还能再享受一定优惠。
按照泸州市执行的商业车险保费公式测算,泸州市车主最高可以享受到0.325的折扣率。车主如连续三年以上没有发生理赔,可享受0.65折×NCD系数(无赔款优待系数,上限0.5),最高折扣是0.65×0.5=0.325折。
不过,要是一年内理赔超过2次,保费能上浮25%,三次上浮50%,四次上浮75%,五次以上上浮100%。
以一辆家用轿车为例,商业险标准保费为5000元,三年以上未理赔,保费为5000元×0.325=1625元;如一年内发生5次理赔,保费为5000元×2=10000元,几乎相差6倍。这就意味着,车主之间的保费差距将进一步拉大。
中介收入缩水,险企竞争转向服务战
8000多亿元的保费,约1200亿元落入中介口袋
银保监会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车险承保机动车2.6亿辆,保费收入8189亿元。
有业内人士估算,在这8000多亿元的保费中,约有1200亿元落入了中介销售机构的口袋。
一位从事多年车险业务的人士告诉泸小布,改革前,如果一辆车的商业险报价6000元,保险公司能收到的不到4000元,2000多元就是给中介销售人员的费用,业内称为手续费(佣金)。
此次改革的目的是倒逼车险行业加强成本管控,“去中介化”加速,保险公司将过去给中介销售的费用直接用在客户身上,并提供增值服务。显然,中介销售人员的那块“奶酪”将大幅缩水。
车险综合改革,对消费者释放了诸多利好,对保险公司而言,面临更大的挑战。业内人士分析,今后保险公司之间的竞争将由“价格战”转向“服务战”。
原标题:《泸州车险综合改革“放大招”!地震、台风、洪水……这些情况都要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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